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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委员会议如期召开本府第八十一次委员会议,于三月卅一日上午九时卅分,在三楼礼堂如期举行,会议由吴主席亲自主持,出席者计有本府秘书长王恕民、委员卓高煊、林秀栾、蔡喆生、林作梅、连泽民、廖从云、陈德规、游松靑、谢炳南,各组室主管亦列席参加。首先由秘书室报吿上次会议决议案执行情形,及本府七十八年十二月至七十九年三月份重要工作报吿,接着讨论本府硏究方案及提案共五案,各委员针对方案内容逐项讨论,发言甚为踊跃,充份表达了热心负责的工作精神,会议于十二时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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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事风范,也目睹了惊世骇俗的议场秀(表演)。面临主权在民的时代,被称作「为民喉舌」的代表们,更是畅所欲言,毫无忌讳。从五花八门的修宪提案,可见一斑。依照执政党—中国国民党党中央的原意,今年国民大会的第一次会议,不谈修宪,最好也不提任何的修宪议案。党中央的这番苦心,也曾在党团干部会议中以及非正式的集会场合,屡次口头传达。但是在民意高涨的今天,各代表的自主性也相应加强,这番苦心终无法在党籍代表同仁中找到交集点。加上在野党代表们的兴风作浪,制造修宪的态势,纷纷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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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正亮先生,字明君,浏阳人,日本明治大学毕业,历任三民主义青年团湖南支团监察会书记、常务监察、湖南省参议员、中央监察委员、革命实践硏究院主任秘书、辅导委员、联战班党务组副组长、台北市党部主任委员等职,现任国民大会代表,中央组织工作会委员,经常前往各县市考察访问,对地方政情有深入了解,屡曾针对时弊,提出具体意见,供当局决策参考。本案系罗氏向国民大会代表联谊会提出之提案·言人所不敢言,极受各方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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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鼓励!四、今天讨论的问题,备有书面的提案,希大家发表高见,作成有意义的决定。今天难得的有几位海外归来的学人参加本次会议:㈠第一位是耿云卿博士—最近自美国哈佛大学进修囘国。㈡第二位是李成俭(维廉)博士—美国加州大学博士,现任辅仁大学客座敎授。㈢第三位是徐孝华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物理博士,即袁家骝和吴健雄的学生。㈣第四位是杨慰亲硕士——美国田纳西州大学图书舘硕士。这几位对本会如有高见,希望也贡献出来,供我们参考。五、会议之后,接着参观「中华艺术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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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案由:报载,二十四岁女靑年杜碧珠,仅脚部稍有顚簸,应中信局委托靑辅会擧办「医院挂号总务会计人员」考试录取,口试时被以「身体残障」为由予以剔除,有违「残障福利法」新闻一则,主办考试机关,措施有无不当,应如何处理,提请公决。理由:据本(十二)月廿六日联合报载,廿四岁女靑年杜碧珠走路不用拐杖,不须人扶持,只是稍有颠簸之状,经台北市立和平医院体检合格,曾应普考特考。十一月中旬参加中信局委托靑辅会擧办「医院挂号总务会计人员」考试,在三千余应考人中脱颕而出,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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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之名称为当年来台时所定者,一动不如一静,仍维现称为宜。名誉理事长曹仲植、顾问张文彬、羊宗达、荣誉理事谢泌、常务理事蒋乃辛等分别致词,希望同鄕会秉持传统精神和现实环境,精进会务,为两岸同鄕服务。大会听取总干事周振华会务报告,通过九十五年岁入、岁出预算,和成立「常武发展投资指导委员会」等提案。春节团拜盛况热闹,莅会同鄕五百余人,奖品丰盛,除金项链金戒子外,并以礼券为主。大会于下午四时半结束,圆满成功。(注:照片说明 上:理事长王钟渝主持大会。)(注:下: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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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第十届第六次理监事联席会议,将于本(元)月二十七日(星期六)下午三时,在本会如期召开,会中将由魏总干事仰贤提出工作报告,以及讨论有关提案或建议事项,预定五时许圆满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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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指示可照去年在台北英雄馆举行,已发邀请函,时间为农历九月九日国历十月月十一日中午。已订二十五桌(其中五桌为预备席),每桌五千元,另加一成服务费。㈡吴仲亚教育慈善基金会九十四年分配本会甲项教育奖助金新台币拾参万元,乙项慈善捐赠新台币玖万元,两项共计新台币贰拾贰万元,本会将遵照基金会之规定运用。㈢原会舍改建案兴富发建设公司来函,说明工程延期原因,朱国甫监事曾于九月二十一日前往察看。四、提案讨论:第一案:理事长拟聘请常务理事周振华接任本会总干事职务,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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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三年十月,梅州市人大通过梅花梅州市市花。一九九四年十月,世界客属第十二次恳亲大会在梅州市举行,因此,在台北之梅属乡亲要求提案共同连署,提案单位计有:⒈世界各属总会⒉台北市嘉应五属同乡会⒊台北市梅县同乡会⒋梅县东山中学台湾区校友会⒌台北市广东省立梅州中学校友会提案:建设梅州市为梅花乡案。一、主旨:为激励客家人坚忍卓绝精神,发扬客家人进取勤奋的优良传统。建设梅州市为梅花乡,广植梅花以突显梅州市特色,进而创建梅花节,使全体客家人在梅花精神指引下,奋发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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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提出此一问题,不是讨论提案之当与不当,亦不是评议风波的谁是谁非,而是硏求此一问题发生后应有的省思。由于今天是民主潮流高涨与激荡的时代,无论在上层社会或下层社会,都强调民主的重要,虽然我对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方式,不尽苟同,但对民主精神与民主风度之维护与尊重,是坚定不移的。尤其对国父「民权初步」所订的「会议规范」,更是十分重视,视为准则。因之,无论在任何会议中,吾人应认定:每一出席人员,均有表达其个人意见及反对别人意见之权利。惟以人心之不同如其面,对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