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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最新戶口統計全中國4100餘姓氏

    来源期刊:《溫州會刊》第23卷 第3期  出版时间:2007-06-01
    关键字: 户籍人口 统计分析 大姓

    据中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最近对全国户籍人口的一项统计分析显示:王姓是中国第一大姓,有九二八八·一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七·二五%。新百家姓的前一〇〇个姓氏总人口占全国人口的八四·七七%。据介绍,中国第二大姓是李,有九二〇七·四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七·一九%;第三位是张姓,有八七五〇·二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六·八三%。姓氏人口总数在二〇〇〇万人以上的姓有十个,依次为:王、李、张、刘、陈、杨、黄、赵、吴、周;姓氏人口少于二〇〇〇万人多于一〇〇〇万人的姓氏

  • 文章讀報雜感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113期  作者:何銘 出版时间:1977-12-01
    关键字: 抗日战争 重阳节 台湾 户籍

    之至,罪过罪过。内政部不久前登报公吿减免户籍誊本使用规定,其中关于房屋过户的户籍誊本,已被废止。不料三天后有位老百姓到中和地政事务所去办理房屋过户时,却因为没有附带户籍誊本而遭刁难,虽然这位老百姓拿出刋有内政部公吿的报纸给他们看,还是未被接受,眞乃岂有此理。据我所知,这种偏差并不祇是发生在地政事务所,譬如财政部吧,就曾经不止一次的在报纸上发布过新闻,说各金融机构办理老百姓的购屋贷款时,不许扣留所有权状。而事实上他们还是照扣不误,并不把财政部的命令放在眼里。我家以及

  • 文章户籍法修正后 同鄕会如何因应?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24卷 第7期  作者:張行周  出版时间:1992-07-10
    关键字: 户籍法 省籍 族源 立法院

    立法院于六月二十三日三读完成,户籍法部份条文修正案,删除户籍法中有关「本籍规定」的相关条文,首次申请户籍登记时以「出生地」为依据,今后的所有户籍登记资料将不再记载「本籍」。换言之,凡于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台湾光复后迁来台湾出生的大陆各省籍人士,今后均将摇身一变而为「台湾人」了。此擧虽可化解当前被一般人诟病的所谓「省籍情结」,消除「外省人」与「本省人」间的隔阂;但对旅台各同鄕会来说,却是一个极大冲击,势必影响今后各同鄕会的章则规范、作业程序和会务重点和方向

  • 文章祖先在地下哭泣!!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25卷 第4期  作者:陳啓新 出版时间:1993-04-10
    关键字: 户籍法 省籍 祖先 孝道

    户籍法删除祖籍的事儿来。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户籍法,将个人的根——祖籍——删除,改注出生地,这样的立法是征求过民意了吗?是谁授权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越俎代庖?违反了大众意志?中国是讲孝道的国家,所以个人的成就,叫做光宗耀祖,或光耀祖先、光大门楣;个人做了坏事,得了坏名声,则曰:有辱门楣,而使祖先蒙羞。讲求的是:子承父业。子孙继承祖先的事业,还须发扬光大,不仅是消极地克绍箕裘,还须积极地继往开来。现在我们选出的民意代表,立的法竟然是祖宗也不要了。何怪分离分子要不

  • 文章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居留辦法修正 直系血親登籍五年方能居台

    来源期刊:《桐盧鄉訊》 第5期  出版时间:1996-02-10
    关键字: 在台居留 户籍管理 修正法案

    行政院会已于一九九五年通过「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定居或居留许可办法」修正草案,为防止大陆配偶来台居留、定居人数日渐增多,衍生后续人口移入问题,增订须于办妥户籍登记日起满五年后,其大陆地区的直系血亲才得依规定申请来台定居。修正草案同时放宽在台湾地区原有户籍人民在七十六年十一月一日开放大陆探亲前进入大陆继续居住逾四年者,如未曾在中共党、政、军单位任职者,准其返台居留。该修正草案陈报行政院核定后即可发布施行。该修正案的重点如下:·纳入经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之

  • 文章答周瑞南鄕長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483期  作者:周金芳 出版时间:2009-06-10
    关键字: 答复同乡 法益维护费 会章 会务 户籍

    一、来函已代转本会毛理事长。二、周乡长提示:「民法、人团法皆称『章程』,非『会章』,本会有关文书应统一称『章程』。」经查两法皆然。本年五月廿日理事会议,主席仍裁示一律称「会章」,其实「宁波同乡会章程」,简称即「会章」。三、承关切本会松山区信义三43-3号空地合建案,九十八年第十五届第四次会员大会书面投票表决,如何计算户籍设台北市宁波乡亲之基本会员人数?依据什么比例计票?详情请参阅「宁波同乡」月刊,大会有关报导。四、您我素味平生,在本届第四次大会一见如故

  • 文章户籍法修正后,同鄕会如何因应?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280期  作者:張行周 出版时间:1992-07-01
    关键字: 户籍法 出生地 安土重迁 同乡会

    立法院于六月二十三日三读完成,户籍法部份条文修正案,删除户籍法中有关「本籍规定」的相关条文,首次申请户籍登记时以「出生地」为依据,今后的所有户籍登记资料将不再记载「本籍」。换言之,凡于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台湾光复后迁来台湾出生的大陆各省籍人士,今后均将摇身一变而为「台湾人」了。此擧虽可化解当前被一般人诟病的所谓「省籍情结」,消除「外省人」与「本省人」间的隔阂;但对旅台各同鄕会来说,却是一个极大冲击,势必影响今后各同鄕会的章则规范、作业程序和会务重点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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