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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洽政府有关部门,制订了「通渭县慧吾奖学金章程」,章程除前言外,另分四章,第一章「机构设置及名称」、第二章:「奖学金发放范围及标准」、第三章:「奖学金发放程序」,第四章:「附则」。一九九四年元月二十六日订定。自一九九五年起每年发放奖学金一至二次,每次约在二百人以上,通渭县副县长丁顺昌先生两度来函摘录如下:一九九七年一月廿四日来信:「…来款收到后县政府极为重视,即召集你的侄儿等共商以你的字号取名为「慧吾奖学基金会」,由我充当名誉会长,由正义担任理事…最后
纪念叔父的苦心,也可以告慰九泉之下的伯父及父亲了。奖学金的停发,虽然令我伤心难过,但奖金基金的善后的处理,感到十分的满意,正义脑筋灵活,心思细密,做人处事、圆满周到,他为奖学金付出了不少心力,我在此对他表示由衷的敬意与感谢!纪念碑文碑系正义(县政协委员)亲自撰写,全文如次:慧吾奖学金乃旅台本县人氏刘智先生捐资设立,先生字慧吾、一九二二年生于本县文树乡,一九四七年在重庆政治大学毕业后即前往台湾。先生之叔父荣毕公曾设私塾,延师授馆,重视教育,誉满乡里,一九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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