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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三代赋税,夏曰「贡」、商曰「助」、周曰「彻」、其意义之解说,于古籍史乘散见不尠。孟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朱子注:『夏时一夫授田五十亩,每夫计其五亩之入,以为「贡」。商人始制井田,以六百三十亩,划九区,区七十亩,中为公田,其外八家各授一区,但借其力,以「助」耕公田,不复税其私田。同时,一夫受田五百亩,「乡」「遂」用贡法,十夫有「沟」「都」「鄙」用助法也。』龙子曰:『治地莫善于「助」,莫不
孟子说:「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编者注:引自孟子滕文公上第三章。以下同,恕不另注)所谓彻,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制度?据孟子自己解释:「彻者彻也」。这好像说萝是萝卜的萝,卜是萝卜的卜,究竟萝卜是什么东西,仍然无法使人知道。孟子能言善辩,对于各种事理无不剖析入微,惟独对于彻法却解释得如此含糊,使人如坠五里雾中。也许因为孟子是周朝人,彻法是周朝的现行制度,大家都懂,孟子认为没有详加解释的必要。可是对于后人来说,却不免像丈二金刚,摸不著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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