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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部长)李孝忠(濬县旅台亲属代表)筹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芝英(兼),全面负责筹建工作之执行,办公地点设在濬县一中。八、建馆事蹟及碑文列入濬县一中校史并送交濬县县志办公室。九、本协议经讨论通过后,打印签字交濬县一中、旅台同乡会及孙忠元先生各一份。十、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筹委会协议决定之。马寒涛先生代表:孙忠元(签字)濬县教体局代表:刘宗福(签字)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俟达成协议后,当天即举行奠基典礼,由笔者及政务副县长主持。并即交付第一期款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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