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本刊讯】本会八十九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育奖学金,已开始受理申请,凡符合本会章程中有关教育奖学金申请标准者,均可备齐相关证件,送交本会干事余小姐收,汇整后依既定程序送交本会教育委员会审核,暨理监事会通过后,依例于明年春节本会会员大会中发放。其中特别要提醒乡长的是,由伍乡长提供的本会伍氏奖学金,今年仅提供高中名额一名,将于下(十)月三十一日完成审核作业,凡符合规定者,务请把握机会尽速提出申请以争取荣誉。本会八十九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育奖学金,已于七月十六日完成发放
一、本会为奖励在台连城籍大专院校学生,敦品励学,力求上进起见,特订定本办法。二、本会奖学金,除以连城会馆房租收入全部拨充外,并向热心公益同鄕劝募,其劝募办法另定之。三、具有左列各项条件者,得向本会申请奖学金:1.在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五专四年级以上)肄业,学业成绩平均七十五分以上者。2.操行成绩列甲等者。3.体育成绩列乙等以上者。四、奖学金名额及奖学金数目,视实际申请人多寡,及房租收入募捐情形而定。五、凡享有公费待遇或已领其他机关团体与私人奖学金者,不得
第一条:本会为奖励福建籍在台就学之优秀子弟敦品励学,及为国家培育人才,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为使奖学金颁发普遍起见,其名额分配按申请人数分为以下五组,择优颁给。1.公立专科学校(包括三专、二专及五专四年级以上肄业学生):占颁发总名额百分之十五。2.私立专科学校(包括三专、二专及五专四年级以上肄业学生):占颁发总名额百分之十。3.公立大学院校:占颁发总名额百分之五十。4.私立大学院校:占颁发总名额百分之二十五。5.各大学研究生:公私立大学博士班各二名,共计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42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