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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简则:一、奖助范围及金额:⑴大学生:公立学校二名,私立学校一名,共三名,每学年每名新台币三千元整。⑵专科生:公立学校二名,私立学校一名,共三名,每学年每名新台币三千元整。⑶高中生,或高职生:共四名,每学年每名新台币三千元整。⑷台湾省立板桥高级中学三年级男女生各一名,共二名,每学年每名新台币三千元整。⑸各大专院校夜间部,因系在职靑年进修敎育,不在奖助之内,但遇有成绩优良,或家境淸寒者,得衡量情形,以奖助金名义,发给奖学金半数。⑹申请奖学金学生,每名以申请
辽宁同乡会,每年举办家乡子弟就读国内大专院校之优秀学生奖学金颁奖乙次,其标准为全学年学业总成绩及操行均在甲等(八十分)以上,(详如申请办法)每年办理程序:一、每年三月中旬分函国内各大专院校(约百余所),请代为公告申请办法,于四月一日至四月卅日将申请案件汇送本会逾时不予受理。二、申请案件经汇整后于六月份召开审查委员会逐案审查,合格学生每人颁发奖学金五、〇〇〇元。三、颁奖财源以本会奖学基金一一〇万元所得利息支应。四、本(八十二)年审查会议已于六月廿七日召开
丁寿昌先生系怀来县城北郭家庄人,少时家寒,勤敏向学。先后毕业于天津师范学校,北平朝阳大学。历任军法官,律师等职。卅八年来台,任敎于板桥中学。五十九年退休,六十五年罹病,遗嘱以平生积蓄新台币三十二万贰仟零贰拾元交由本会代为保管,并存入台湾银行,利息充作奖学金之用,并以所藏图书悉数赠予板中图书馆。玆订立奖学金简则:一、奖助范围及金额:⑴大学生,公立学校二名,私立学校二名,共四名,每学年每名新台币三仟元正。⑵专科生,公立学校二名,私立学校二名,共四名,每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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