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子库

搜索历史

搜索结果

您搜索的关键词:奖励办法共返回9条记录

类别 排序方式
在结果中检索
  • 文章台北市海南同乡会筹募海南文献委员会经费奖励办法

    来源期刊:《海南文獻》 第13期  出版时间:1982-07-15
    关键字: 经费奖励办法 乐捐乐助 个人奖励

    中华民国六十七年六月廿五日会员大会通过订定壹、宗旨第一条:为筹募海南文献会经费,用以蒐集、整理、编印有关海南历史文物之刊物,进而硏讨复兴中华文化,使其发扬光大,永垂不朽,并宏扬于世界。贰、依据第二条:依据台北市海南同鄕会文献委员会组织规程第十一条规定,特订本办法。叁、募款方法第三条:由同鄕会制定乐助簿向海内外鄕亲及其他热心人士捐助。第四条:凡文献会编印刊物时尽量登载各类广告,以增收入。第五条:海南同鄕会视岁入状况,酌拨文献会经费。肆、奖励第六条:乐捐人之

  • 文章台北市海南同乡会筹募海南文献委员会经费奖励办法

    来源期刊:《海南文獻》 第14期  出版时间:1983-07-15
    关键字: 经费奖励办法 乐捐 捐赠 组织规则

    中华民国六十七年六月廿五日会员大会通过订定壹、宗旨第一条:为筹募海南文献会经费,用以蒐集、整理、编印有关海南历史文物之刊物,进而硏讨复兴中华文化,使其发扬光大,永垂不朽,并宏扬于世界。贰、依据第二条:依据台北市海南同鄕会文献委员会组织规程第十一条规定,特订本办法。叁、募款方法第三条:由同鄕会制定乐助簿向海内外鄕亲及其他热心人士捐助。第四条:凡文献会编印刊物时尽量登载各类广告,以增收入。第五条:海南同鄕会视岁入状况,酌拨文献会经费。肆、奖励第六条:乐捐人之

  • 文章本会筹募粤籍大专学生奖助学金同时公布有关奖励办法

    来源期刊:《嶺南特訊》 第118期  出版时间:1991-08-25
    关键字: 奖助学金 奖励办法 筹募捐款

    将所捐款项,并入本会奖学基金,存入银行,每年将所获利息,以本会之名义,发放奖学金。若一次乐助达新台币十万元以上者,本会则以乐助人之名义,专案设置奖学基金,将其乐助款项存入银行,每年所获利息,以乐助人之名义,发放奖学金。各鄕亲所捐之奖、助学金,若当年不及分配发放,或发后有余,则转入次年继续分配发放。对乐助奖、助学金或奖学基金之鄕亲,除本会订有奖励办法(附于本文之后),每年检讨办理一次奖励外,依据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第三项第二款:「捐赠:对于敎育、文化、公益

  • 文章三羅同鄉會動態

    来源期刊:《嶺南特訊》 第278期  出版时间:2007-02-01
    关键字: 三罗同乡会 会员大会 会所会址 奖励办法 乐捐筹款

    黄树绚报导)台北市三罗同乡会十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经已选出新理、监事及新理事会,由温裕盛(原名温风)出任。按该会所会址,乃旧式四楼公寓。步上会所非常吃力、且房舍老旧。温理就职时,提出会所卖旧购新专案。获理、监事通过。其方法:(一)成立乐捐筹款及新旧会所卖买小组五人至六人(二)立即概估该会现有会所及套房乙间共两间卖出,可得台币四佰三十万元。至约估购新会所三十坪需台币七佰万元。不足数约三佰万元,必须乡亲募捐。其奖励办法:(甲)凡乐捐壹万元者,于会所刻芳名

  • 文章奖掖后学为国育才本会扩大办理奖助学金公布有关奖励办法

    来源期刊:《嶺南特訊》 第4期  出版时间:1981-07-15
    关键字: 粤籍大专学生奖学金 同乡会 奖励办法 捐助 奖助范围

    木兰,王启霖、叶秉熊等先生各乐捐十名,梁弼先生乐捐五名,郭经华先生以叶王佩影女士名义乐捐五名,黄委员锵乐捐三名,王万福先生乐捐二名,刘监事应崧、赵委员健樵各乐捐一名,何恕如先生乐捐奖学基金一万元,蔡凤有女士委托代办周锦朝先生纪念奖学金四名,每名五千元。【又讯】本会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台北市广东同鄕会乐捐粤籍大专学生奖助学金奖励办法如下:一、乐捐新台币一千元以上者,由本会立册留名纪念。二、乐捐新台币一万元以上者,在大厦留四吋磁相纪念。三、乐捐新台币五万

  • 文章台北市广东同乡会会员子女奖(助)学金发给办法

    来源期刊:《嶺南特訊》 第322期  出版时间:2010-10-01
    关键字: 台北广东同乡会 会员子女奖助学经金奖励办法

    九十九年元月十五日第十三届第十次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第一条:本会为奖励会员子女,在台各大专院校及硕、博士研究生肄业之学生,敦品励学,力求上进,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本会会员入会满一年及缴纳会费者,其本人及子女,在教育部立案之国立公私立大专学院(含硕、博士研究生),肄业之粤籍学生,每学年度上下两学期平均学业成绩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体育成绩合格者,得申请奖学金。学业成绩七十五分以上者,操行乙等或七十分以上,体育成绩合格者,得申请助学金。第三条

  • 文章本會籲請熱心鄕彥贊助粤籍大專學生奬助學金

    来源期刊:《嶺南特訊》 第106期  出版时间:1990-07-25
    关键字: 同乡会 赞助 粤籍大专学生 奖助学金 奖励办法

    欢迎,本会则依往例,将所捐款项,并入本会奖学基金,存入银行,每年将所获利息,以本会之名义,发放奖学金。若一次乐助达新台币十万元以上者,本会则以乐捐人之名义,专案设置奖学基金,将其乐助款项存入银行,每年所获利息,以乐助人之名义,发放奖学金。各鄕亲所捐之奖、助学金,若当年不及分配发放,或发后有余,则留待次年继续分配发放。对乐助奖、助学金或奖学基金之鄕亲,除本会订有奖励办法,每年检讨办理奖励一次外,依据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第三项第二款:「捐赠:对于敎育、文化、公益

  • 文章本会粤籍大专生奖助学金七九学年度名额已确定并订定特殊奖励暂行办法

    来源期刊:《嶺南特訊》 第119期  出版时间:1991-10-07
    关键字: 奖助学金 名额确定 特殊奖励暂行办法

    审查委员会与本会常务理监事决定(79)学年度特殊奖励暂行办法如下:一、每名二万元者二名,发给各大学院校中文系日间部各项成绩合于本会奖学金发给办法第二条之标准,而学业成绩最优之学生,但每校限发一名。二、一万元者十名,发给各大专院校英文、音乐、美术、环保、观光等五科系日间部,各项成绩合于本会奖学金发给办法第二条之标准,而学业成绩最优之学生,但每校每科系限发一名。三、纪念何彤先生之奖学金十四名,每名一万元,仍照原乐助人所订办法办理。四、本年新捐八千元者二名,依原捐八千

  • 文章僑聯華文著述獎六月卅日截止申請

    来源期刊:《嶺南特訊》 第198期  出版时间:2000-06-01
    关键字: 侨联华文著述奖 申请办法 项目及名额 资格 奖励

    本刊讯】华侨救国联合总会八十九年华文著述奖,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接受申请,将于今年六月卅日截止,得奖者将发给奖章、奖状及新台币五万元奖金,欢迎海外华文作家踊跃参加,申请办法如下:华文著述奖申请办法一、目的:华侨救国联合总会(以下简称该会)为复兴中华文化,促进海外文化事业,奖励优良华文著述,特订定本办法。二、项目及名额:㈠学术论著奖二名—限人文及社会科学类。㈡文艺创作奖三名—小说类、散文类、诗歌类各一名。㈢新闻写作奖二名—新闻评论类、新闻报导类各一名。三

共9条记录 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