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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民国卅二、三年,匪共坐大,抗战益艰,物价飞腾,人民正苦,当时财政部,着眼税收,准许商民以杂粮制糖(麦芽糖在浙东农村,销行极广。)而新成立之粮食部,则禁止以任何粮食制糖,五区专署以粮部公文,转饬所属各县切实禁止以粮食制糖,衢县各糖坊为之大譁,纷向县商会请求救济,笔者于是先将各种法令,加以硏究,然后向县府据理力争,县府推诿专署,当即转向专署争论,专署秘书囘复:再向层峰请示,笔者吿以在请示中,糖坊业者应照常以杂粮制糖,秘书含糊其词。笔者辞出以后,据说专员姜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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