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子库

搜索历史

搜索结果

您搜索的关键词:地方自治共返回1条记录

类别 排序方式
在结果中检索
  • 文章(特載)寧鄕過去的都團及保甲制度

    来源期刊:《寧鄉文獻》 第6期  作者:日恒 出版时间:1988-03-12
    关键字: 宁乡 团牌制度 保甲制度 地方自治

    八九两都同文,十都大沩。鄕的名称,二都仙凤、庞从,四都高露、麟峯,五都芳储、石沄,(即所称的靳水四鄕。)七都汤泉,另外就是城区。后在实行地方自治时,原鄕鎭名称未变更,在名称下仅冠以「自治局」三字,局长由地方绅耆选送报由县政府择其孚众望的士绅圈委。局设文牍一人,司书一至二人,庶务和佐理人员若干人,武装检警一排,排长副排长各一人,警员三十人,班长三人。民国十五年,各鄕鎭自治局又改名为挨户团,(俗称团防局)二十五年废局改区鄕,全县划为十个区,区公所设区长一人,由县府

共1条记录 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