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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搜索的关键词:地方法院共返回15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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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誰都不能欺侮他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40卷 第8期  作者:葉潛昭 出版时间:2008-08-10
    关键字: 庭审 台北地方法院 问讯 法官

    陈前总统日前前往台北地方法院就被诉诽谤案件,以被告身分出庭应讯时,因为突如其来改变路径,以致维安人员应变不及情况下,出现安全维护的漏洞,陈前总统因此被一名男子以踹臀方式攻击。庭讯时,陈总统坚持站着应讯,慷慨陈词数小时,开完庭后,除神情自若接受采访,并高分贝抨击因拉法叶案被诉还有天理公道吗?同时对媒体称:「为本案他多跑几次法院也没关系。」让民众见识到陈律师的滔滔雄辩。但当天傍晚却传出,陈前总统因被踹,经诊断其尾椎挫伤、第三脊椎拉伤,疑似骨折、骨髓水肿等症状

  • 文章民國四川大事記

    来源期刊:《四川文献》 第139期  作者:健廬 出版时间:1974-03-01
    关键字: 重庆 参议会 粮民 地方法院 考试试务处

    重庆实验地方法院,本日上午开庭审询较场口案,由龚尊一庭长主审。互讼双方当事人李公朴、施复亮、朱学范、章乃器、陶行知、易礼容、郭沫若、刘野樵、谢雅南均到庭;沈钧儒、罗隆基等亦出庭作证。李公朴等之辩护律师为潘震亚、林亨元、史良等;刘野樵之辩护律师为周寒梅、李朋、倪继文等均列席。旁观人数甚众。审判长先后询问李公朴、刘野樵、施复亮、陈培忠、谢雅南等甚详。至十一时,龚庭长宣布:本案政治意义重于法律问题,双方可否进行和解,并望双方辩护律师促成之。当事人均以不能代表全体

  • 文章司法生涯三十年

    来源期刊:《江蘇文物》第2卷 第3期  作者:陳寧 出版时间:1978-09-10
    关键字: 吴树立 英士大学 法律系 地方法院

    律系学生,水准很高,成绩都很好,而且实施人格敎育,考试时,老师拿着报纸看,并不监考,但如有人作弊,他都一淸二楚,原来报纸上都用针剌了空,看报是假的。学生们知道这个秘密以后,即使监考老师眞的看报,也没有人敢搅鬼。三十六年暑期,吴树立在英大以优异的成绩毕业,留校担任助敎,同时参加司法官考试及格,于三十七年分发金华地方法院学习,他被派在鎭海。鎭海虽是个小县,却十分富庶,法院的房子是最好的,而且政简刑轻,不像台中法院那样忙碌,一个月不过十来件案子,有两位检査官办案,开庭

  • 文章康世儒案例联想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44卷 第7期  作者:葉潛昭 出版时间:2012-07-10
    关键字: 康世儒 苗栗地方法院 镇长 选举

    康世儒曾任苗栗竹南镇第十四、十五届镇长,今年一月补选当选第十六届镇长,由于落选对手廖某提当选无效之诉,苗栗地方法院依「论届不论次」的见解判决当选无效,创下「中选会同意参选,法院判决无效。」的罕见案例,虽然如此,本案仍可以上诉,换言之,结果尚在未定之天,就事实言,地方自治重在尊重民意,以民意为依规,政府在辅导地方自治的立场,因此我们的意思不是不能判而是谨慎从事,尤其不能自毁长城,法院对此类判决,决不是固守法律而须活用,适应现实状况作合理合法的判断,因为任期

  • 文章楊觀伯先生事略

    来源期刊:《青田會刊》 第35期  作者:冠信 出版时间:1985-10-01
    关键字: 杨观伯先生 名律师 反纳粹工作 地方法院法官

    的不足为外人道也。当时虽获主政者嘉许,但自己的心身和精力已将耗尽,同时在任内发妻阿兰女士因高血压去世,先生甚为悲痛又加工作过于繁重,遂辞职在家休养。嗣因儿女均在国外读书及工作,乏人照顾其起居,经友好介绍下与兪女士佩珍结婚。婚后身心转健康,又应召任花莲地方法院法官之职,越年调澎湖地方法院工作,在职期间虽无重大建树,但获上级称赞。先生因澎湖、台北两地奔波之苦,体力不支旧病复发,至六十二年获准退休。退休后,执律师业,业绩卓著。至六十八年,应儿女的坚邀去美游览,不幸到美后不久

  • 文章追記奉化法曹舊事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21期  作者:•陳慶粹• 出版时间:1966-08-01
    关键字: 奉化 奉化县志 奉化地方法院 政教

    奉化为浙东一等大县,县志云:「苞山根江而掖海」,景物淸幽,有雪窦、溪口诸名胜,奇峰耸翠,悬瀑千丈,巨溪大江,烟波浩渺,自四明天台二山奔腾而来,汇天地磅砖之气,萃山川灵秀之精,人杰地灵,为我总统蒋公之故鄕,宜乎诞降贤豪,光被寰宇也。浙江奉化地方法院,成立于民国六年,原为前淸城西捕厅所改造,位于县政府之右。城内北面有小山名官山,峙法院之后,苍松翠柏,遍植其间,沿山辟为「中正公园」,上有县立图书馆、忠烈祠、凭虚阁、四照轩等建筑,杂花生树,风景优美,荷池数亩,绿

  • 文章七五回憶

    来源期刊:《浦東》 第47期  作者:周震華 出版时间:1987-01-15
    关键字: 童年 传统教育 大学教育 地方法院 药厂

    业务,襄助兄长,专业经租纠纷案件,时达八载。三、服务公职—司法工作民国三十四年台湾光复,承各位师长平时教学、悉余诚实,同情余之处境,并承最了解余家庭状况之项氏五表兄数年来之嘉言「学业结束,早宜独自奋斗,切勿寄人篱下,即仅些微收获,也是自己血汗之结晶……」即毅然决定别离兄长,由三位老师之介于杨院长鹏(台湾高等法院院长),奉派推事首批来台,协办法院接收事宜,首接台湾新竹地方法院,兼办刑事重案,时为台湾光复初期,羁脱日人统治未久,治安不宁一如现在,首办强盗杀人一案

  • 文章台灣司法之建設成果

    来源期刊:《同安》 第65期  作者:陳煥生 出版时间:1998-10-01
    关键字: 司法 地方法院 刑事行政诉讼 军事法庭 法律

    法治是民主的基础,司法又是法治建设的首要。故司法为法治、民主制度中最重要的环节,其主要任务,在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及巩固国家安全。因之,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所负责任,特别重大。台湾司法之建设成果,举其荦荦大者概述如下:一、光复时接收日据时代原法院槪况我国对日抗战八年,日本军阀于民国三十四年(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无条件投降,抗战胜利,十月二十五日台湾光复,重归我国版图,成立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日据时代之台湾总督府高等法院及所属地方法院,包括

  • 文章(短評)對故鄕賢段玉裁被控所感

    来源期刊:《金壇鄉訊》 第52期  作者:超然 出版时间:1983-12-01
    关键字: 段玉裁 地方法院 板桥分院 控告 伪造文书

    现在社会各式各样的花头,实在枚不胜举,亦为道德沦落所致,最近有自称敎师的侯某,亦不知其为何许人,竟向地方法院板桥分院,控告已亡故二百余年段玉裁国学大师,揑造事实,妄加指责,以伪造文书诉请求予以刑责,闻已不起诉而告终结,但此种诉讼已完了,乃扩古所未闻,因为社会有些人,为求得其知名度,而有如此想入非非的荒谬行动,实吾人为斯文扫地而一叹!

  • 文章王庭長正益先生行狀

    来源期刊:《蕭縣文獻》 第20期  作者:屈鳳之 出版时间:2003-01-01
    关键字: 王正益 行状 台中市地方法院 九一八事变 上海大学

    南京地方法院,其间曾还乡省亲,久别重逢,欢欣异常,令萱堂训谕:「我家出两个法官,(胞兄竟三先生先后任地方法院院长及首席检察官)乡邻健羨,应惩罚奸黠,保护良懦,遵循礼化,作个清官。」停留经旬,返回任所,以为从此天下太平,殊料战乱又起,乃播迁来台,披荆斩棘,另谋发展。初任职军法局办公厅主任,继奉调来台中市地方法院,任推事,升简任庭长,月薪九百元,学费家用,入不敷出,有赖聂氏贤德夫人,于宿舍庭院,养鸡种菜,共度时艰。寒来暑往,令哲嗣五人皆受高等教育,各学有专精,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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