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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河南各县分期办理土地陈报情形之回顾

    来源期刊:《中原文獻》第9卷 第12期  作者:徐哲甫 出版时间:1977-12-25
    关键字: 土地 陈报 税务 河南 陈庆瑜

    我们河南办理土地陈报情形,那也正式我们的党和政府在北伐成功统一全国后的「黄金十年」[1]、所从事财政经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办理土地陈报工作的缘起和目的民国十七年全国统一,政府在召开第一次全国财政会议中,为了树立统一财政的基础,决定着手进行划分国家和地方两税,国税由财政部主管,地方税由各省管理。同时也划分了国家和地方收支系统,把田赋划归地方税。田赋划分为地方税后,成为地方的重要财源,一切行政经费,大都仰赖这笔收入。但田赋积弊甚深,久为人所诟病;尤以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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