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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先规划成立一家控股公司,再设立三家公司分别接掌这三种业务,以推动邮汇局民营化云云。我看了之后,眞悲愤塡膺,彻夜难眠。正好今天有这个机会,想把自己的几点看法提出来就教于各位。首先就法而言:邮政本以经营邮件之收寄与递送为主,因与全体国民之通信自由和保障息息相关。同时又与世界各国邮政,有互寄邮包及运费清算等义务,故各国邮政绝大多数为国营,极少有民营之例。我国宪法第一〇七条即规定,邮政是由中央并执行的一项,尽管近年来年年修宪,对于此条文从未有人提出要修。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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