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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秦遂以彊」的商君思想研究

    来源期刊:《陝西文獻》 第31期  作者:張柳雲  出版时间:1977-10-15
    关键字: 商鞅变法 准绳 曉諭原則 功效原則

    而贵族及太子竟不能考其行刑权力之来源,徒以商鞅为怨府,亦不思之甚者矣。礼云:「刑不上大夫」,可见周初法律犹有贵贱之分,亦犹之西方希腊、罗马时代,其法律不但有国内民与国外民之分,亦有自由民与奴隷之分,而商鞅竟能于西纪四世前有此慧眼,而明定「壹刑」之法,其才智可为过人远矣!⒊晓谕原则近世各国立法,咸采公布主义,但在古代,泰西各国,有采公布主义者,亦有采秘密主义者,惟我国古代立法,向采公布主义,周礼所谓「悬法象魏」是也。惟法律之公布,固在使民知悉法律之内容,但对

  • 文章商鞅的政治思想及其评价

    来源期刊:《中原文獻》第15卷 第6期  作者:張金鑑 出版时间:1983-06-30
    关键字: 商鞅 变法 政治思想 评价 法治

    一、商鞅的生平事略商鞅战国时代衞人,故亦称衞鞅,姓公孙,其祖本姬姓,生于周安王十二年(西元前三九〇年),卒于周显王三十一年(西元前三三八年),享年五十二岁,因事秦兴覇有功,封于商,后世称为商君或商鞅。汉书艺文志录鞅著二十九篇,今传者二十四篇,曰商君书。鞅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孙痤,为中庶子(官名)。痤知鞅有奇才,荐于魏惠王(即梁惠王)曰『愿王擧国而听之』。王不能用。痤又密言于王曰:『王不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梁惠王既未用鞅,亦未杀之。痤卒,适秦孝公为国

  • 文章史詩一束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210期  作者:張世元稿 出版时间:1986-01-01
    关键字: 孔子 孟子 勾践 吴起 商鞅

    孙子,无敌惟仁信不虚。商鞅城南徙木术云奇,捐礼尙刑朝露兮。恃力终亡书训在,法家应识黾池悲。(商君亡黾池被杀)无塩(佯狂谏齐宣王,奇人奇事,堪传千古,愧笔不能生花耳。)佳人宠幸史书多,丑妇狂君问几何?千古无盐争一席,阃贤毕竟胜嫦娥。荆轲使名千古美荆轲,易水萧萧赋奈何。賷志入秦轻一掷,图穷匕出动山河!陈胜扶犂巨手擎天雄,张楚王称首义功。鱼腹智书齐攘臂,春雷一动震秦宫。屈原楚殿细腰舞未休,行吟泽畔志难酬。九歌千古尙余恨,今化骚魂五月榴!

  • 文章憶西安——世界最雄偉的古都素描——

    来源期刊:《陕西文獻》 第1期  作者:王孔章  出版时间:1970-04-15
    关键字: 古都素描 商鞅变法 未央建章

    份都可历数千年而不衰,这是石质的耐久,也是东西文化不同的地方。有人说:「不去西安,不知中国文化之超越,不游西安,不觉中国人之所以値得骄傲。」这正是一个最公正的评价,给我们带来了自信和自强。最初是周人在渭河流域的开发,武王灭殷,以镐为西周的首都,兴建王城,址在今西安西南三十里丰镐村。当时著名的文王之囿,方七十里,灵台、灵沼、与民偕乐,也即是这个地方,距今三千零七十一年。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奠定了富强的基础。秦政十七年,开始扫荡六国,廿六年(B、C二二一年)统一全国

  • 文章战国时代河南的法学大家李悝、申不害、商鞅、韩非(完)

    来源期刊:《中原文獻》第11卷 第7期  作者:張金鑑 出版时间:1979-07-25
    关键字: 李悝 申不害 商鞅 韩非 战国时代 法学大家

    ?战国时代的法家,约可分为三派:一是申不害之主术派;二是商鞅的任法派;三是愼到(赵人,未论列)的集势派。韩非融会三派的学说,予以贯通,自成一家之言,集前代法学的大成,开后世硏究之新径,实法学史上继往开来的关键人物。韩非子五蠧篇所批评指责者是儒、墨、道、纵横,工商五家的弊害。他认为:『儒以文乱法』、『侠(墨)以武犯禁』、『道家微妙之言,上智所难知也』。纵横家『凭浮言惑主,以要名利』,商工之民『聚歛倍农,而致尊过耕战之士,』都是误国的秕蠧之政。他认为仁义德道,利民爱民

  • 文章陝西風俗考

    来源期刊:《陕西文獻》 第1期  作者:本社  出版时间:1970-04-15
    关键字: 陕西风俗 商鞅 李斯

    以东至河华,膏壤沃野千里,自虞夏之贡,以为上田。而公刘适邠,太王王季在岐,文王作丰,武王都镐,故其人犹有先王之遗风。好稼穑,殖五谷,地重重为邪。汉都长安诸陵,地小人众,故人益玩巧而事末也。北地上郡,与关中同俗,然地亦穷险,惟京师要其道,郡国诸侯所聚会,故其纤俭,习事。(史记货殖传)商君行变法之令,行之十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鬪。(商鞅传)击瓮叩缻弹筝搏髀,而歌呜呜者,秦之声也。(李斯传)昔后稷封■,公刘处邠,太王徙岐,文王作丰

  • 文章秦國統一天下的奧秘

    来源期刊:《西北雜誌》 第31期  作者:王志鈞  出版时间:1994-12-01
    关键字: 商鞅 董仲舒 秦国变法 土地制度 《吕氏春秋》

    我国土地得以买卖,当从商鞅变法谈起。西元前三五〇年,商鞅在秦国变法,废除了井田制度,造就了一个民得私有买卖土地的新社会。这一个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土地制度,刺激了秦国的生产力,也奠定了统一六国的基础,秦与继起的汉帝国,可以说都构筑在土地得自由买卖的社会基础上。但正如董仲舒所说:「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仟佰,贫者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贫富的悬殊差距,是此一制度的最大弊端,但史论所及,却常忽略了此一制度在战国时期的重要性

  • 文章战国时代河南的法学大家李悝、申不害、商鞅、韩非

    来源期刊:《中原文獻》第11卷 第6期  作者:張金鑑 出版时间:1979-06-25
    关键字: 李悝 申不害 商鞅 韩非 战国时代 法学六家 法家思想

    理性,守分际,防患于未然。法家思以权势刑法统治人民,惩治罪犯,弭祸于已然。惩恶亦足以劝善。劝善正可以防恶。互相济助,不可偏废。中国历代皆有严密完备的刑狱制度及明晰周详的律法体系。法家思想在中国政治史上占有不可忽视关键地位,由此可以想见。战国时代诸侯争覇,逞干戈,尙游说,百家争鸣,学术昌盛,思想发达。法家思想蓬勃活跃,甚为流行,广博渊深,体大思精,独树一帜,国君用为治术以图覇者,不乏其人。当时几位著名的杰出的法家,如李悝、申不害、韩非、商鞅,都是河南人,对法

  • 文章以刑去刑論世道

    来源期刊:《海州文獻》第9卷 第3期  作者:張榮樓  出版时间:1987-09-01
    关键字: 商鞅变法 儒家思想 传统文化 法家学说

    公孫鞅之法也,重輕罪。重罪者,人之所難犯也,小過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離其所難,此治之道也。夫小過不生,大罪不至,是人無罪而亂不生也。是故公孫鞅曰「輕者不至,重者不來,是謂以刑去刑」。無罪畏罪,有罪避罪,人之常情也。孔子爲魯大夫,人燒積澤,天北風,火南倚,恐燒國,哀公懼,自將衆趨救火,衆不從,逐獸而火不救,乃問仲尼,仲尼曰:「逐獸者,樂而無罰,救火者,苦而無償,此火之所以無救也」。於是仲尼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遂獸者,比入禁之罪」,...

  • 文章中國士人的政治理念

    来源期刊:《中原文獻》第40卷 第1期  作者:劉光華 出版时间:2008-01-01
    关键字: 中国士大夫 政治理念 商鞅变法 管仲的主张 政治文献 北宋的文治

    训练军队;士农工商各守专业,精益求精;甚至利用「老马识途」解除迷路的困惑,识别人才,因才器使,更是不在话下。更重要的是,出令必顺民心,如「牧民」篇所述:「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这眞是大政治家风范,因而能上下一心,成就齐桓公的霸业。另有一点,他特别推举有胆量,不怕死,敢于犯颜直谏的鲍叔为大谏之宫。实为监察制度的先导。与郑子产「不毁榔校」,重视言论自由的良法美意互相辉映。商鞅变法战国时期,秦始皇能灭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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