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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雖係浙人,因久居本省南部,對於本刊從未寓目,最近承徐葆園兄贈閱本刊六卷十一期及七卷三期各一册,並囑暇時投稿,爰寫此稿以求斧正。
读浙江月刊第六卷第十一期褚问鹃女士记述永康烈女吴绛雪,生平与节烈故事,征求补正完整记载,余十七年前,求学永中,曾听老师讲述吴绛雪节烈故事,记忆不详,家鄕父老于吴烈女史事几家谕户晓,淸光緖初年,重修永康县志,邑中缙绅奏准皇朝,建祠立坊,供邑人瞻仰,并由永康先贤潘树棠([1])作传,登载永康县志第二册艺文第十五卷,谨录先贤潘树棠节烈吴绛雪别传全文一则,藉以参考补正。茂才徐明英之妻,姓吴氏女士也,本名宗爱,孩幼性聪颕爱读书,少长随父官之任,以攻诗画鸣于时,每
本刊第六卷第六期的「編後雜記」上,主編張行周先生曾經說過:「從目錄中我們可以看得出來的是,來文主題大多集中在杭嘉湖等幾個大都市裡,其他偏壤小縣的記載,似乎少之又少。可能從偏壤小縣出來的人不多,可寫的資料當然也更難得,但我還是希望月刊的內容,能普及於各地,……」爲了響應張主編的這一號召,筆者便從已經褪了色的記憶中搜出一件故事來。這故事發生在永康,永康雖非偏壤,但小縣兩字,却是當之而無愧的,不過筆者不是永康人,祗能說一個大槪,連年代和女主角丈夫的姓名也不記得...
先说永康县志对烈女吴绛雪的记载,有正别两传,李经甫兄抄投 贵刊的是潘树棠先生写的别传,恕不再述°兹将正传抄附于后,可使知道吴烈女的行谊更加淸楚了。呉绛雪传徐烈妇名宗爱字绛雪,嵊县敎谕吴士骐女,庠生明英妻也。工诗律善字画,康熙间、给贼、舍生保全一邑,著有绿华草、六宜楼诗集。诗传详见艺文。许楣传略,康熙十三年秋,耿精忠反于闽,伪总兵徐尙朝寇浙东,陷处州犯金华,六月游兵至永康,邑人奔窜,尙朝令人宣言曰:「以绛雪献者免」。时绛雪已寡,闻乱匿母家。绛雪之幼也,慧甚,多
并以答谢朱阳、李经甫二位先生笔者不是永康人,既无权利更无义务,硬要站出来替永康的烈女吴绛雪说话。而且除开对于祠堂和『桃谿雪』剧本,曾作匆匆一瞥以外,一切皆系得自传闻。事隔多年,连这些传闻,也糢糊了。如从考据家的立场来看,笔者竟敢将此传闻所得的一鳞半爪,形之于笔墨,不是狂妄到家,就是糊涂透顶的了。可是笔者的动机却不在做考据,而在宏扬节烈,并妄想为复兴中华文化,尽一点力量。虽然记错了年代,但我祗想抛砖引玉,希望读者们看到这篇芜文以后,从新记起了这件可歌可泣
玉碎珠沈处,夜夜山头泣杜鹃」下注有「俞荫甫太史编绛雪年谱至殉烈,时年二十五」等字样及潘树棠撰节烈吴绛雪别传而已。然则烈并将「桃溪雪」曲及「吴绛雪年谱」摘记之,盖所以增益绛雪节烈事迹之完整性,不厌其详者,宜也。又阅志中「徐烈妇」篇有云吴廷康序略:余宦永康访得徐烈妇殉节事,乞名人为作传,且播管絃,以表彰之。既传绛雪之烈,因以传绛雪之才,则诗又乌能可以不传,乃取王氏重刊本,属海盐陈孝廉其泰校勘序而梓之。又云有合肥龚尙书题绛雪画册诗云「卖珠补屋意高闲,万叠烟霞拥玉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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