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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閒話故鄉的忌諱

    来源期刊:《青田會刊》 第50期  作者:冠信 出版时间:1990-10-01
    关键字: 忌讳 婚嫁 同姓 八字

    郞到了洞房花烛夜,要行周公之礼时才认识,谈情说爱是婚后的事了。1.忌同姓通婚。人类初期结婚的方式是族与族不同图腾之间的群婚制,当初的人并不视自身是从父母所出,而是从图腾而来,当然没有所谓同姓或异姓结婚了。同姓不婚的观念,始自母系社会转变到父系社会,可能在西周时期始有完整的异姓婚姻制度,这种制度一直至今仍旧不变。2.忌八字、生肖相克。(否则克死丈夫)3.忌与父母八字相克。(否则克大官、大家)4.忌头毛疏、黄、粗。(穷命、命硬)5.忌趵眼。(凶相)6.忌颧骨高

  • 文章(專載)從中原到臺灣一頁祖先渡海移民史

    来源期刊:《河南同鄉》 第85期  作者:蔡天來  出版时间:1995-01-03
    关键字: 祖先 渡海移民 同姓宗亲 郑成功

    反唇相讥,骂「人客」(在闽南语为尊敬)为「客人」(在闽南语「客人」有「排挤别人」或「来相挤」之意)。台湾之客家人亦多居山地,正和福建、广东情况相似。无论福佬人或客家人,大多系来自中原同一地缘区,或属同一血缘之同乡或同姓宗亲成群结队移入台湾从事开垦耕种,归根结底总是黄帝子孙。(转载中央日报八十三年十二月三日星期六(长河)第十七版)

  • 文章生活臺灣化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14卷 第6期  作者:蘇晨 出版时间:1982-06-06
    关键字: 生活台湾化 同姓同名 “高价针”

    天下同姓同名的人很多,不过,多数限于普通的姓,例如:「张」、「王」、「李」、「陈」。名字中,男性如:「雄」、「财」、「茂」、「福」,女性如:「珍」、「芳」、「丽」、「淑」等,排列凑巧雷同,不足为奇。笔者自以为:「苏晨」两字,不算通俗;尤其在报章杂志上,更不致那么凑巧:两个作者笔名,完全相同。那年一个初秋晚上,接到好几只电话。问我同一个问题:「今天中国时报副刊上的那篇『高价针』,作者署名『苏晨』;但文后注明:原载『北京之春』第六期。妳从那里来的铁幕资料

  • 文章從十萬人叫「王濤」説起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445期  作者:余仁杰 出版时间:2006-04-10
    关键字: 王涛 姓名重复 中国姓名研究中心 同名同姓 姓氏改革

    王姓单名来说,此前曾有媒体报导说:上海四年间出现过三三九七个王伟,辽宁省统计出叫王伟的超过三千人,沈阳在二〇〇〇年人口普査中统计出四三〇〇个王莹……这样在全国叫王伟或王莹的就有可能在十万人以上,叫王涛的应该比他们更多!同名同姓现象在中国普遍存在,其中大姓的同名同姓现象尤为突出。如在全国人大二九〇〇多名代表中,同名同姓的就有十六例,涉及三四人(重名率占近一·二%),其中有二例重名各三人。不仅是起单名的重名多,即使用两字名的重名现象也同样严重。如李姓是中国第一大

  • 文章王梓良拜會王梓良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4卷 第5期  作者:行舟 出版时间:1972-05-20
    关键字: 浙江同乡会 会员 王梓良 同名同姓 嘉兴 慈溪

    本会的会员名册中有两个王梓良:一位隶籍嘉兴,现年六十×岁,过去从事党政工作,在大陆上曾经担任过省党部委员和嘉兴县长,来台后负责主编「大陆杂志」迄今,现为本刊编辑委员之一;另一位籍贯慈谿,现年五十×岁,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英文很好,写过许多翻译文章,也编过「重流」杂志,原为经济部的官员,现已辞官从商,在重庆南路一段武昌街口开一家「美心士多」飮食店,以合桃蛋糕而闻名于时。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很多,「张阿三」「李阿四」不必去说,以前吴国桢任上海市长时代,因为

  • 文章兩位張治平终身長喜相逢

    来源期刊:《長汀會訊》 第18期  出版时间:1998-02-01
    关键字: 张治平 春节团照 同名同姓 同乡同月 会讯摄影 优秀干部

    陈有熙鄕长常说:「人生如戏,其过程中常有许多巧合因缘。」他还拿出一帧照片为证。这张照片系北市长汀同鄕会在去年春节团拜时所摄。我鄕两位张治平鄕长都莅临参加,他俩同鄕、同名、同姓、同月生、同样也已经退休,同样都是……如今,同时出现在同一场合。所以,陈有熙鄕长一见面赶忙拉住他俩合影,留个难得的历史镜头。照片中(见第75页图)在陈鄕长左边的是业余摄影家,字海涛,作品清新动人,鄕土自然,会讯常时选刊其大作,而本会各种活动照片亦多出其手,系一热心会务的鄕长。在陈鄕长

  • 文章同姓结婚、送官究办?

    来源期刊:《常熟鄉訊》 0  作者:趙品琰 出版时间:1996-11-01
    关键字: 汉文化 封建思想 同姓不婚 赵氏族谱 朱鉴

    在汉文化的封建思想里,同姓是禁止通婚的,《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可见同姓不婚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古时候的人禁止同姓结婚,执行得很彻底,违反者必送官究办,除了坐牢或仗大板外,男女双方必须强制拆离,以今天的眼光去看,确是不人道的「刑罚」。在明初洪武年间,在福建漳浦就发生一件「同姓结婚」的刑事案件,幸好碰到一位廉明的御史朱鉴承办,在他明察秋毫的审理下,终于获判无罪,引起当时人的讶异。原来这位叫黄惠官的新郎本姓赵,是赵宋王朝的后裔,他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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