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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搜索的关键词:同乡会总则共返回20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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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东安县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東安文獻》 第5期  作者:編者 出版时间:1991-01-01
    关键字: 东安县同乡会 会务章程 经费安排 同乡会总则 会员条件

    中华民国七十一年六月四日订定台北巿社会局71、6、24北巿社一字第二三三〇三号函核定中华民国七十九年十二月一日第一次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巿湖南省东安县同鄕会」。第二条:本会以联络同鄕情感,发挥互助精神,并协助政府举办公益事业,共谋社会福利为宗旨。第三条:本会以台北巿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会址设于台北巿。第二章 任务第四条:本会之任务如左:一、逐年修订东安县志,增订同鄕近况实录,发行东安文献,以利联系,增进同鄕情感。二、建立大陆祖先及

  • 文章台北市南京同鄕會章程

    来源期刊:《南京通訊》 第9期  出版时间:1977-01-31
    关键字: 南京同乡会 同乡会章程 组织职权 总则 会员大会

    五十六年十月十五日本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六十年三月廿八日本会第四次会员大会修正六十一年二月十七日本会第五次会员大会修正六十五年一月十一日本会第七次会员大会修正六十六年二月廿一日本会第八次会员大会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会名定为台北市南京同鄕会。第二条 本会主旨以发扬鄕里互助精神,联络鄕谊,以达到推进社会建设,宣扬故鄕文物,造福同鄕为目的。第三条 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会址设于台北市中华商场平段三楼十一号。第二章 任务第四条 本会之任务如下

  • 文章附錄

    来源期刊:《棗陽文獻》 第6期  出版时间:1989-01-01
    关键字: 枣阳县同乡会 总则 会务

    壹、台北市湖北省枣阳县同乡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及有关法令订定之。第二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湖北省枣阳县同鄕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三条:本会以联络同鄕情谊、整理鄕土文化遗产、强化鄕土观念、团结复兴基地反攻复国力量,以光复大陆重建桑梓为宗旨。第四条: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地区为组织地区,会址设于台北市。第二章 会务第五条:本会之任务如史:一、关于同鄕会联络互助事宜。二、关于社会公益事业之协助事宜。三、关于急难救助与就职

  • 文章台北市河南省鄢陵县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鄢陵雜誌》 第5期  出版时间:1990-01-16
    关键字: 台北市鄢陵同乡会 章程 总则 会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台北市河南省鄢陵县同乡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依据动员戡乱时期人民团体法设立之社会团体,非以营利为目的。第三条:本会以团结鄢陵同乡,发扬博爱互助精神,增进身心健康,联络情感,安定社会,拥护国策,促进国家复兴为宗旨。第四条: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会址亦设于台北市。第五条:本会之任务如左:一、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二、举行乡俗聚会,纪念庆祝活动。三、宣导乡情,维护会员权益事项。四、建立同乡资料调查、通讯、登记

  • 文章台北市甘肃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甘肃文献》 第33期  出版时间:1990-01-01
    关键字: 台北市甘肃同乡会 总则 任务 会员组织

    中华民国五十七年二月七日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中华民国六十二年二月四日第六次会员大会修正中华民国六十八年二月廿九日第十二次会员大会修正中华民国七十年二月六日第十四次会员大会修正中华民国七十三年二月三日第十七次会员大会修正中华民国七十四年二月廿一日第十八次会员大会修正中华民国七十八年二月七日第十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动员戡乱时期人民团体法」订定之。第二条 本会定名为「台北市甘肃同鄕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三条 本会以联络同鄕

  • 文章台北市河北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河北平津文獻》 第29期  出版时间:2003-01-01
    关键字: 河北同乡会 章程 总则 会员 组织 会议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河北同乡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以联络在台同乡情感,促进两岸同乡交流,发挥互助精神,协助政府举办公营事业,增进同乡福利。第三条: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区域,会址设于台北市金华街五十九号二楼。民国七十一年一月廿五日 订立本会第六届第二次会员大会通过民国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修订本会第十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民国八十九年十二月一日 修订本会第十一届第三次会员大会通过第四条:本会之任务为左:一、关于各地河北同乡会联络

  • 文章台北市河北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河北平津文獻》 第41期  出版时间:2015-01-01
    关键字: 河北同乡会 章程 总则 会员 组织 附则

    民国七十一年一月廿五日订立本会第六届第二次会员大会通过民国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修订本会第十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民国八十九年十二月一日修订本会第十一届第三次会员大会通过民国九十四年二月十三日修订本会第十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民国九十七年二月十一日修订本会第十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民国一百年二月七日修订本会第十五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河北同鄕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以联络在台同鄕情感,促进两岸同鄕交流,发挥互助

  • 文章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同安》 第47期  出版时间:1994-05-01
    关键字: 同乡会章程 总则 会员 议程 决议

    第一次修正:七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正:七十四年三月二日第三次修正:七十五年三月二日第四次修正:七十九年二月三日第五次修正:八十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六次修正:八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鄕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章程依据人民团体法之规定订定之。第三条:本会以联络同鄕感情、团结同鄕力量、发挥互助合作精神、共谋全体会员福利,并促进海内外同鄕协助政府推行国策,建设家鄕为宗旨。第四条: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

  • 文章台北市寧波同鄕會會章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110期  出版时间:1977-08-01
    关键字: 会章总则 同乡会及会员任务 会员准则 组织管理 收益途径

    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本会第七次会员大会通过四十六年六月七日接奉台北市政府(四六)北市民社字第〇七〇九五号通知修正四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第十一次会员大会修正五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第十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修正五十八年三月一日改制后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修正六十年二月六日改制后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修正六十四年三月二日改制后第五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修正六十五年二月廿一日第五届第二次会员大会修正六十六年三月六日第六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台北市

  • 文章臺北市靑田同鄕會章程

    来源期刊:《青田會刊》 第47期  出版时间:1989-10-01
    关键字: 同乡会 章程 总则 会员 经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靑田同鄕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系依据动员戡乱时期人民团体法设立之社会团体,非以营利为目的。第三条:本会以连络同鄕感情,增进互助合作,共谋福利,并协助政府推行政令为宗旨。第四条: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会址设于台北市。第五条:本会之任务如左:一、关于同鄕感情联络事项。二、关于同鄕福利筹办事项。三、关于同鄕生活互助事项:四、关于同鄕子女奖助学事项。五、关于同鄕灾患救济事项。六、关于同鄕刊物编印事项。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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