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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搜索的关键词:司法官共返回7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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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洛陽才子武忠森

    来源期刊:《中原文獻》第34卷 第2期  作者:王河海  出版时间:2002-04-01
    关键字: 武忠森 司法官 姓氏来源

    武忠森又名武陵溪,河南省洛阳市人,民国十二年九月五日(农历七月二十五日)生,国立政治大学法学士,亦为我国头牌大教授陈顾远先生的得意门生,三十九年司法官高等考试及格,司法官训练所法官班第二期结业,曾任台南、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嘉义地方法院云林庭庭长(即现在云林地方法院之前身),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监事,彰化律师公会理事长,台湾日报主笔,大华晚报主笔,新生报主笔,台湾浸信会神学院董事,中华基督教浸信会联会弟兄部长,国际青年商会中国总会副总会长,国际狮子会

  • 文章周文璣女士與浙江

    来源期刊:《浙江月刊》第4卷 第12期  作者:陳釗炳 出版时间:1972-12-20
    关键字: 周文玑 司法官员 浙江

    中央民意代表增额选擧,立法委员部份,有上海籍的周文玑女士参加竞选。周女士五十九岁,上海法学院法律系毕业,现在担任以制造明星花露水闻名的明星化工公司董事长,中华民国工商协进会理事,台北市工业协会理事,台北市日用卫生品化学同业公会理事长。笔者与周女士由于同志的关系而互相熟悉,从平时的交往中,知道周文玑女士做人处事,她性格豪爽开朗,平易近人,喜欢默默行善,尽助人为快乐之本的本份。也知道周文玑女士曾经在我们浙江做过好些地方的司法官员,她在我们浙江若干县有很长

  • 文章爲養生長壽的迷思進一解

    来源期刊:《江西文獻》 第167期  作者:張特生 出版时间:1997-01-01
    关键字: 养生长寿 养生之道 精神自由 司法官

    养生长寿之道,既合人情,亦符天理。然而为了崇高的理念,为了自我实现而「舍生取义」,也是高尙的情操。有生必有死,死既是必然,就不必贪生,不应怕死。「存心时时可死,行事处处求生」就是解决生死问题的最好策略。我们要讲究养生长寿之道,以求克享天年,但不必太重视肉身寿命的长短,要重视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是否有意义。勘破生死,看淡名利,就可潇洒一生,超然物外,自由自在,往来两间,无所罣碍。持此态度,从事司法工作,才能不为利诱、不为威迫,不为势劫,做个顶天立地的司法官

  • 文章林紀東敎授將獲總統明令褒揚

    来源期刊:《福州月刊》 第34期  出版时间:1990-08-10
    关键字: 林纪东 法律系 行政法 东吴大学 司法官训练

    行政院将呈请总统明令褒扬司法院林故前大法官纪东先生。林故前大法官纪东,福建省福州市人,民国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生,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入明治大学硏究院,专攻行政法,民国二十五年返国后,先后任敎国立政大、中央大学、曁南大学、台湾大学、东吴大学、辅仁大学等校敎授及司法官训练所讲座。对靑年学子,循循善诱,奖掖提携不遗余力。民国四十七年膺选为司法院大法官至七十四年任满退休止,连任三届。历年出版著作计有法之本质等二十余种,其中行政法新论及中华民国宪法释论尤为著名

  • 文章任职在「司法官训练所」

    来源期刊:《察哈爾省文獻》 第25期  作者:朱丕生 出版时间:1989-10-01
    关键字: 任职经历 司法官训练所 谷凤翔

    之长公子张效孟先生与笔者亦是省立宣化中学及国立中央大学前后同学。虽有以上若干关系,笔者卅八年来台后仍然过着粉笔生涯。教学相长,快乐无穷。民国四十三年六月,谷公岐山先生由中央党部转任司法行政部部长。首先认为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必须先从培育司法人才着手、乃报准行政院于四十四一月增设「司法官训练所」,二月初即行在台北市成立。在意料之外,接到张老志广先生先生函确速为准备,前赴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训练所担任训导工作。笔者即刻赶赴台中向张老表示:「晚辈虽系中央大学法律系毕业

  • 文章回顧與展望

    来源期刊:《察哈爾省文獻》 第24期  作者:管國維 出版时间:1989-03-01
    关键字: 司法官训练所 三十周年 造就 自我训练 训练历程

    司法官训练所创立至今,转眼已三十周年,从民国四十五年第一期学员结业,到七十三年第二十一期学员结业,其间已造就了一千四百多位司法官,以及在社会上各方面都颇为杰出的人才。在司法官训练所未成立之前,一般司法官都是在考试及格以后,各别分发到各地方法院单独学习一年,然后便派充候补推事或检査官,司法行政机关虽也曾办过短期的司法官训练班,但仅是现职人员的调训,并不像司法官训练所能以一年到一年半的较时间以训练替代学习,有职前训练及养成教育的意味。放眼看今日司法界,从

  • 文章漫語小品(十三)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216期  作者:周啓範 出版时间:1986-07-01
    关键字: 司法官 “智能型”犯罪 黑豆案 近代外交 现代化国军

    善恶有报外,多数皆是敢作敢为,无视于公道人性,好像有恃无恐似的,大胆得令人望而生畏!谈到法院中的司法官,一般言之,大致可分成三类。一是「廉而不明」。二是「明而不廉」。三是「既明且廉」。在上述三类中,当然以第三类「既明且廉」为最难得,可为万家生佛。最能坑死人的,首推第第一类「廉而不明」的法曹,谁碰上他,谁就倒霉。所以刑事被吿,大多数皆喜欢第二类明而不廉的法官,只要聘对了律师,有钱打点,不难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法纪之败坏,即种因于此。现在,我根据所述,撮记几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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