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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迁居至明州慈溪县,不久又迁徙至洗马桥。三世赠冀国公史简;四世,累赠越国公史诏。生有五子,其孙即越王史浩。史氏先世既居月湖之滨。史简为明州官吏,奉其母至孝。曾经雇请乐师,奉母于画舫,游于月湖中。史简英年早逝,留下遗腹子史诏。其妻叶氏青年守节抚养儿子长大成人。史诏少年有自立之志,律身甚严,事母至孝。他同丰清敏公同受业于明州城南名儒楼郁先生。遇到大比之年,必然引避,不肯参加省试。他经常说:「无母氏之节,已无史氏矣!」立誓终身母子不相离,每日与其妻徐氏奉养母亲弥
本刊第四期,蒋委员公亮,于「滇西火把节」一文内,曾述及「慈善公主」的机智与贞烈,揭出一千二百多年前六诏时代一位女性的潜德幽光,实为一极有价値之文献。惟所谓「慈善公主」为蒙隽诏王妃,与笔者所知及云南通史所载,略有出入,特补述如次:据云南通史唐纪所载:「慈善,邓赕诏妻也,开元间,南诏请合六诏为一,遂因(星囘节)会宴,以火灭之。明日,各诏妻寻夫骸,不识,惟慈善舁其夫以归。初慈善止夫勿行,行必得祸,弗听,乃以铁钏约其臂而别,至是果罹祸,认钏而得夫骸,南诏主异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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