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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舞女伴舞,招徕有钱商贾、社会名流,赚饱银子。舞场取代了舞厅民国卅八年,政府播迁来台,时台湾各地舞厅,寥寥无几,尔后局势趋稳,舞厅始逐渐增加,至民国五、六十年代,光台北一地,就有华都、夜巴黎、国际、新加坡等近十家之多,兴盛一时;当时的舞厅,都装璜得富丽堂皇,有大乐队伴奏,有歌星驻唱,是高级的娱乐场所。由社交舞演变到国标舞,舞步有了标准规范,不祇花式增多,活动力也大为提升,且不再侷限于社交范畴,而是成为大众所喜爱的健身运动;君不见每天清晨,在各地公园、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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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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