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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法务局、利害关系人代表蔡之贯先生局长许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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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号:保存年限:地址:11008台北市信义区市府路1号承办人:范燕妃电话:1999(外县市02-27208889)转分机6956~6958传真:02-27597723受文者:胡李世美女士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4年1月29日发文字号:北市社团字第10431289100号速别: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附件:主旨:贵会函送第13届(104年1月21日)理事会议纪录案,请 查照。说明:一、复 贵会104年1月22日未备文号。二、贵会理事(叶潜昭、张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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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号:保存年限:地址:11008台北市信义区市府路1号东南区6楼承办人:范燕妃代理电话:(02)27256956~6958传真:(02)27597723受文者:欧亚法律事务所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0年12月16日发文字号:北市社团字第10047964500号速别: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普通附件:主旨:撤销本局99年3月30日北市社团字09934249700号函及注销第14届理事长叶潜昭当选证明书(证书编号:(99)北市社团证字第0390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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裆号:保存年限:地址:11008台北市信义区市府路1号东南区6楼承办人:范燕妃电话:(02)27256956~6958传真:(02)27597723受文者:代表人:蔡之贯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1年5月21日发文字号:北市社团字第10135988000号速别: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附件:主旨:贵会第14届第1次会员大会决议暨选举第14届理监事选举结果,本局不予核备,并请于文到之次日起3个月内重行召开一案,复如说明,请查照。说明:一、依人民团体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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裆号:保存年限:地址:11008台北市信义区市府路1号承办人:范燕妃电话:1999(外县市02-27208889)转分机6956~6958传真:02-27597723受文者:胡李世美女士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4年3月16日发文字号:北市社团字第10433686300号速别: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附件:主旨:有关贵会第13届常务监事对副理事长召集第13届理事会疑义案,请 查照。说明:一、复 贵会104年3月5日台浙14绍字第10267号函。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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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档号:保存年限:地址:11008台北市信义区市府路1号东南区6楼承办人:范燕妃电话:1999(外县市02-27208889)转分机6956~6958传真:(02)2759772310647台北市罗斯福路3段277号2楼受文者:台北市浙江同乡会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2年8月6日发文字号:北市社团字第10241305700号速别: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附件:理事长当选证明书1纸主旨:贵会函送第14届第1次临时理监事会议纪录案,请 查照。说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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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运作及重新办理第13届理监事选举事宜,请第1 2届理事会依职权审慎办理相关事宜,确实审查会员资格,改进选票发放机制,期能圆满完成任务,以免有负会员所托。正本:台北市广东同乡会副本:钟如海、台北市政府社会局第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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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与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合办之市民讲座,于今年3月至12月假本会三楼举行,每月一次邀各界专业作专题式的报告,敬请本会乡亲及台北市民踊跃报名参加,时间及讲师讲题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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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發文字號:北市社一字第〇九一三五二八二二〇〇號主旨:貴會函請釋示人民團體理事會、監事會,其列席之候補理事或候補監事,是否享有發言權及表決權乙案,復如說明,請査照。說明:一、復 貴會九十一年六月十八日贛台壽字第二〇〇八號函。二、有關候補理監事列席理監事會,是否享有發言權及表決權乙節,候補理監事僅屬列席性質,與出席理事、監事法定人數之計算無關,其在會議時發言,須取得主席之同意,但無表決權。三、人民團體法第三十一條:「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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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与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合办之市民讲座,于今年3月至12月假本会三楼举行,每月一次邀各界专业作专题式的报告,敬请本会乡亲及台北市民踊跃报名参加,时间及讲师讲题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