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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字第五〇九〇号咨省政府,略以古物事关国粹,应予全部没收,转交文化机关,妥为保管,并编号摄影,送部存查;俟战事结束,再由古物保管机关点收。此项古物,经由邮政管理局,派员押送至泰和,由省政府令建设厅接管,并经过秤、编号、列册等手续,计大小古物一百八十二件,装成三匣。二、三十三年八月,建设厅以省境战事紧张,签请省政府核示疏散办法,经省府决定,由敎育厅程厅长时煃派督学龚鎭藩押送宁都,交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督同省立宁都民众敎育馆暂为接管。三十三年十二月,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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