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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都县城横南街县署前,明杨升庵于两堤植桂树,故名。明季兵燹湖废为田、淸嘉庆年间重濬为湖,民初改建公园,风景淸幽。
國民政府時代,以縣為自治單位,縣設縣政府,置縣長一員主持縣之一切庶務。民國成立後北洋政府時代,縣設知事一員,其辦公處所,稱縣公署。明淸二代,縣設知縣一員,辦公處所稱縣堂,或稱縣衙。我邑縣堂自有宋以迄淸代中葉,設於城西金斗舖邑廟之東約二百公尺處,燬於洪楊庚申之役。(其地民國後,設縣立蠶桑試驗場,廿年後設建設局。)同治初,李文忠公率部克復我邑城池,札帥公遠煒為邑宰,以舊衙恢復不易,乃在城中小東門橋西,普寧寺東,購得民屋,加以擴建,(卽民國二十六年前之縣政府。...
定县县署定县县署,在今县城内东街路北,始建于唐宋、明洪武元年知州李极就旧基重建。三十年知州王秀、宣德九年常景先等先后重修,明弘治十二年知州官贤扩而大之。县署前为拱形大门,上建鼓楼,雍正八年,知州王大年于门眉匾题“古中山国”四字。明正德六年倪玑曾设置四礼图于大门之外,以示复古。入正门,王大年建有三坊一正,南匾曰“三辅股肱”东西坊为辕门。民国三十四年抗战胜利后,正门内左右为财务委员会会址,右侧为田粮科办公处及封粮房。循甬道前进,直达大堂,堂为李极所建,清光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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