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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加以研究而已,他史学上根本意见和他以前的人,并无其异同。郑樵反对断代史主张通史,他说<史记)的体例,本来如此,郑樵从而恢复之,可说是史法上的一个大变。其尤为重要的,他觉得前人所蒐集者,不足以用,要于其外另增门类。他在<通志>的总序中,表示这种意见,其所作的二十略,门类和内容,确有出于前人之外的。(……六书、七音、校仇、图谱、金石、昆虫草木,全为郑氏所新立)。四、章学诚的高明:章氏对广储史材,务求详备,作史则要提要钩玄,想到了适当处置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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