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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及发行权货币制造及发行权属于伪满政府,但实行为新设立的伪「满洲中央银行」。铸币的铸造,也直接由伪「满洲中央银行」执行。在民国二十二年七月一日所设立的伪「造币厂」,也受伪「满洲中央银行」管理监督。2.货币本位一切伪币都可解释为银本位,以纯银的二三·九一瓦的价格为单位,称为圆。这个数目,是以现大洋钱平均含有的纯银为依据。现大洋钱,普通是依中华民国国币条例所铸造的一圆银货(大银圆)。但实际数量为法定的库平银〇·七二两,品位为九〇〇,即含有银不足〇·六四八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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