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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会为提高会务进展,发挥员工工作效能特订定本细则。第二条:本会设组织、财务、服务、总务四组,各组设组长一人,组员若干人,组长由理事兼任,负责指导各组,任务如左:一、组织组:1.征求会员塡发会员证及建立会员名册档案。2.会员登记及统计事宜。3.会员间之联络事宜。4.办理会员通讯事宜。二、财务组:1.办理预算决算事宜。2.逐月经费收支帐目纪录、审核及报吿。3.各项财产凭证及有价证券之见证。4.有关本会各项业务基金之筹画。三、服务组:1.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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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六十六年六月十六日第六届第四次理事会议修正通过中华民国八十年一月二十三日第十一届第九次理事会议修正通过第一条:本会为提高员工工作效能起见特订定本细则。第二条:本会设总务、组织、财务、服务、公共关系、海外联络六组,每组设组长一人,或另设副组长一人,各组任务如左:一、总务组:㈠本会印章图书戳记之典守,及一般文件之收发撰拟印刷缮校及保管事宜。㈡拟订会议日程,整理会议记录。㈢每日现金出纳及帐目记载报销。㈣本会公物之采办及保管。㈤各项财产目录、财产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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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六十六年六月十六日第六届第四次理事会议修正通过第一条 本会为提高员工工作效能起见特订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会设总务、组织、财务、福利、公共关系、海外联络六组,每组设组长一人,各组任务如左:一、总务组:甲、本会印章图书戳记之典守,及一般文件之收发撰拟印刷缮校及保管事宜。乙、拟订会议日程,整理会议纪录。丙、每日现金出纳及帐目记载报销。丁、本会公物之采办登记及保管。戊、会所之修缮整洁及消防保险事宜。己、办理员工进退考核奖惩及保证手续等事宜。庚、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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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六十年五月十二日常务委员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办事细则系依东北奖学基金会章程第十七条之规定制定之。第二条 本会办事人员皆为义务职,以服务桑梓造福第二代为旨趣,竭尽热诚贡献于各项工作。第三条 本会一般行政事务由总干事承主任委员之命依章办理之,并将工作结果提报常委会。第四条 本会所设之基金保管委员会事务,由该会委员中公推一人兼执行秘书,承该主任委员之命办理之,并提交该委员会议。第五条 本会所设之资格审査委员会事务,由该会委员中公推一人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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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九月廿三日订定第一条台北市贵州同乡会(以下简称本会),应会产保管业务处理所需,遵本会组织章程第第十八条规定,设会产保管委员会,执行会产保管有关事宜。并订定「会产保管办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以为业务运作依据。第二条会产保管委员会,由本会会员五至七人组成,其人选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通过后聘任;并由委员互推一人为主任委员。第三条会产保管委员会职掌如左:一、有关会产经管事项。二、有关设施维护事项。三、有关重大采购事项。四、有关会产清查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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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机关得视实际需要抽査之。第十三条:本细则未尽事宜,除遵照政府及社团有关法规办理外,并得随时提请理监事会议修正之。第十四条:本细则提经第十一届第四次理、监事会议通过并经第十三届理、监事第一次临时会议修正实施。编注:此一办事细则,有修正空间,请会员提供意见,俾便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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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霞之同意,续假东方商工大礼堂擧行,对参加团拜鄕友,每人送纪念品各一份,以为助兴。七、案由:「本会办事细则」草案及「本会各组会工作分配表」草案,前于七十六年六月十六日第二次常务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提「请第四次理、监事联席会议讨论」,特提请审查案。决议:照原案通过(原案详附件)。(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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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慈善文敎基金会组织案?决议:保留待需要时再议。㈡本会办事细则经修饰完毕,为愼重计,再提请理监事联席会议审决案?决议:第二章、第九条甲,三、编辑委员会职掌第⑸条「其他」删去,乙、四、联络组职掌第㈥改为第㈤第㈤改为第㈥通过。㈢为充实本会财务基础进行筹募案?决议:⒈即席进行劝募,计自由认捐新台币六九七、〇〇〇元(详募捐名册)。⒉拟具专函分向国内外会员名誉会员、顾问、名誉理事长劝募。⒊自由认捐金额如超过新台币五万元者,请惠下彩照二寸半二帧以便列挂本会礼堂藉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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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工作计画岁入、岁出预算,修改章程等。2同鄕联欢同乐餐会:先进行摸彩有电视机、微波炉、纯金项链等贵重彩品。六时举办大会餐宴开拾柒席,大家开怀畅飮,互相敬酒干杯,共祝新春快乐,热闹空前,至形欢愉餐后,各分赠精美瓷质茶具各乙套,会员皆大欢喜。三、订定办事细则及修订章程1为提高办事功能,加强拓展会务,硏订本会办事细则,使会务工作纳入制度化。2人民团体法公布实施,台北市社会局新颁社团章程范本,本会章程应配合修订,经推选三人小组硏商修订条文,提理监事联席会议审议后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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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霞之同意,续假东方商工大礼堂擧行,对参加团拜鄕友,每人送纪念品各一份,以为助兴。七、案由:「本会办事细则」草案及「本会各组会工作分配表」草案,前于七十六年六月十六日第二次常务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提「请第四次理、监事联席曾议讨论」,特提请审查案。决议:照原案通过(原案详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