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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七八年,我苏省委兼民政厅长无锡缪斌,自廿六年冬国军撤离京沪,即勾通日本军阀,从事汉奸工作,胜利后在南京被捕押解苏州,于卅五年五月四日枪决,存年四十五岁,玆录其判决书及辩诉状于次,以供读者参考。
一字判决书—古时,某寡妇欲嫁遭阻,求人代写状子,曰:『夫亡妻少,翁壮叔大,瓜田李下难避嫌,该嫁不该嫁?』县官看了,二话没说即挥毫写了一个字,作为判决:『嫁!』状子本来就有些出奇,县官的一字判决书则更妙。一字社论—一九六八年四月,美国《明星晚报》就约翰逊竞选总统失败发表了一篇题为《约翰逊认输》的社论,全文仅有一个字:『妙』。鲜明地表明了这家报纸的态度,真是耐人寻味。一字复函—一九四四年十二月,德军以优势兵力包围了美军第一〇一空降师,并送信迫降。该师统帅麦克
杨宇霆常荫槐张学良早已于元月八日急密电元月五日起即赴长春视察交通之常荫槐立即囘省,有重要机密事相商。常奉电后星夜乘车囘奉。张于杨府祝寿囘来后,即于十日晚八时邀请杨、常两人到帅府老虎厅议事,除张作相外还有东北保安委员会委员。会议一开始便指责杨、常所犯大罪;待张退出会场后,即由张的衞士六人于十一日凌晨一时将杨、常分别枪决。杨、常死后,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于元月十二日发出公告,公布眞相。东三省保安总司令部临时高等军法会审也于同日公布判决书②:判决被告人 杨宇霆常荫槐
同乡会常务理事高永祖,因已故同乡会副总干事杨浩象之次子杨国和于二度申请来台时,介绍他工作,为警方査获,被提起公诉,经判处罚金。兹将判决书主文、事实、理由及附录摘要抄录于后:主文:高永祖违反不得介绍他人为雇用大陆地区人民从事未经许可之工作之规定,处罚金陆仟元(银元),如易服劳役,以新台币玖佰元即银元参佰元折算壹日。事实:一、高永祖明知杨国和系香港合法入境台湾探亲之大陆人民,竟于民国八十五年九月上旬某日,居间介绍以电话委托不知情之×××为杨国和介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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