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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文学月刋五三卷四期(总号三一七期)冯世欣先生大作:我所知道的三七五减租「……陈诚为第六战区司令长官兼湖北省政府主席,在鄂西一隅之地,实行二五减租,结果良好。…:二五减租和台湾的三七五减租是差不多的,就是佃农的收入占十分之七,地主占十分之三。(见一〇一页)」冯氏追随陈辞修(诚)供职湖北有年,于民国卅八年播迁来台后,担任台中县长,亲身参与三七五减租之执行,所述应属信史;惟抗战期间,鄂西地区(曾任县长之徐鼐先生在台)实行二五减租;而当时苏北各县—盐城、阜宁
会刊「庆祝成立四十周年特辑」中发表的萧铮先生《浙江推行「二五」减租始末》一文,内有一段回忆关涉一九二七年六月省党部与省政府的冲突,读后让人重温当年政治曲折的历史。拙著《马叙伦》第十五章援引的则是马允伦先生提供的一部萧铮传,张静江从南京拍发的电报称「萧铮、郑亦同扣留在杭,后弟十六日返杭处决」。表明六月中旬双方交锋白热化,并且接近解决;而新近北京大学图书馆王世儒教授介绍的一篇报导(原载一九二七年六月十五日《申报》)倒可以补充萧文的有关情节。六月十四日浙江省
为八桶。租约中常有书明祖田几亩几分,缴租谷几担几桶者。遇水灾亢旱,年成歉收,业主佃农双方会勘现场,简议减让租谷数量。业主所收租谷应缴政府田赋,则由其自理。田赋系以代金折计。迨抗日军兴,货币贬値,始改以稻谷实物缴纳,谓之田赋征实。民国十五年国民革命军北伐后,政府为照顾农民生活,倡行「二五减租」运动。时浙省先后主席为何应钦、张静江,民政厅长为朱家骅,首先响应,自浙省试办。通令各县业主办理「土地陈报」,将拥有田亩座落鄕村位置,面积大小等,自行绘图陈报。继之
全面抗战伊始,浙江省党部准备动员民众积极抗日而擧办训练,征召其返鄕服务,曾任党员训练班军训敎官。抗战末期,并曾训练民众,于天目山曾阻遏声势猖獗之共军。来台后曾任职省地政局,协助沈时可局长办理「三七五」减租,推行耕者有其田政策。退休后不幸于八十高龄时谢世云。与吴志道同时之校友除于潜凌华外,尙有临安杨维礼昆仲。杨维礼于抗战时负责临安县党务并兼一区政工大队长,及武康、临安等县县长。来台后先后出任花莲、屛东、台南等县税捐处长,并任台北院辖市财政局长,当年与工务局长王章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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