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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县古之直隶州也,一州辖五县。即今之南宫、新河、枣强、武邑、衡水,是也。又名信都(古郡)。即蜀汉三国时袁绍署冀州也。城之北五里许。有虚粮冢两座。高约十余丈。顶端有庙。占地颇广。缘起于袁绍与曹操战。曹欺袁无粮。意欲速战。而袁绍令士兵趁月夜。每人堆土一筐。一夜之间。遽成斯冢。(言士兵之多也)外撒以食粮。任鹊鸟食之。翌日曹观阵。远见绍输粮之速。故不战而自退矣。后人称为虚粮冢。虽于正史无稽。然传至今。恐亦非空谷来风耶。此外县南门内右侧。尙有汉赵王张耳之墓。以及
一、冀州、幽州、幷州之域二、燕国、代国、赵国三、郡、县(上谷郡,代郡)四、道、路、府、州、县、衞。五、代谷历代战略必争之地。
㈠县名的沿革:吾邑辉县隶属河南衞辉府。衞辉古称冀州;周称辉县为冀州地。后改称共城。至秦时又改称川郡。迨至前汉后汉复称共县。三国时仍称共县隶朝歌郡,至晋魏又改隶汲郡。齐时废县名仍称冀州地。至隋仍又称共城县。五代,宋时亦均沿称共城县。至金朝大定二十六年更名河平县,经三年又改称苏门县。又历三年升称曰辉州。元朝时仍称为辉州,至洪武初年又降为县,隶属衞辉府。名曰辉县相沿至今。民国以还仍名辉县、隶衞辉,属河南第四行政区。㈡本县的形态:本县形态,大山如野龙,小山如踞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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