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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生存和发展的大计。其《家法三十三条》序言称:「欲齐其家,必先修其身」,而修身应「承著作之遗训,代传孝义。」其《家范十二则》第八条又称:「隆宠师儒,以植群英」。细分之有:1.孝义聚家与耕读传家是相辅相成的。知书达理,才能自觉贯彻家法家训,调整家族的内部矛盾,巩固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制度,达到孝义聚家的目的。而贯彻孝义聚家,又能更好地建立和延续耕读传家的各种制度和举措,有助于孝义聚家获得新的成效。2.适应科学入仕的要求。隋朝废除了前朝沿袭的九品中正制,代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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