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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本(83)年四月四日荣光周刊报导:辅导会代管之单身亡故荣民遗产,累计有二万二千七百余件之多,总计新台币二十三亿九千余万元,金饰品计重十四万二千三百余公克,均依规定妥存国库,随时接受其亲属依法申请继承。阅其已公布名单中,有我河南同乡七百余人,依大陆人民继承台胞遗产规定:㈠继承期间为两年内。㈡继承金额限定新台币二百万元正。继承应具备之文件为:㈠大陆家属出具亲属关系公证书。㈡委托代办公证书。由台湾委托人送海基会验证。申请除全户户籍誊本。并具状向地方法院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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