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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杜甫(西元七一二—七七〇)字子美,晋代杜预十三世孙。杜预本京兆杜陵人,故杜甫自称「杜陵野老」。后杜预的少子迁居襄阳,因此唐书便称杜甫是襄阳人。杜甫的曾祖父任巩县县令,此后其子孙定居于巩县。巩县是杜甫的家鄕,所以杜甫便成为河南巩县人。杜甫诗中公孙大娘是郾城人。诗中舞剑者李十二娘是临颍人。杜甫为诗圣,其诗美好绝伦。邱先生译为语体文,以便读者欣赏。本刊刊出杜诗及语译文,所以彰鄕先贤的诗品,而显河南女子的神妙舞剑舞艺。
分野,恰好说明了这一点。这种「剑文化」的形成是与中国人民传统文化欣赏心理紧密相连的,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个性和智慧,剑术是武术,同时又蕴含着丰富的艺术因素,它是体育,同时又是一种独特的人体文化。它的健身、自卫、技击、娱乐、艺术的功能是多方面的。通过击剑、舞剑可以起到陶冶情操、磨砺意志、健身抒情和培养中华民族的尙武精神。长期以来,唐代公孙大娘西河剑器舞众说纷纭,至今尙无定论。唐人的剑舞活动多姿多彩,诗文中有不少这方面的内容反映。杜甫六岁时曾在河南郾城亲自目睹过著名舞蹈家公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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