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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增加一七九、八四五贯。元代之山西盐业元起漠北,政事简易,初无所谓盐法,元太宗(一二二九至一二四一年)略取金地,始先后于大都、河间、辽阳等区循用金制,设官微税。世祖忽必烈减南宋后,场区益广,乃通盘筹划,就宋金旧法加以损益改进。在场产方面,则注重管理河北至广东之海盐,河东之池盐以及四川之井盐。共设大都,河间、辽阳、山东、河东、四州、两淮、两浙、福建、广东、广海等十一区盐司。元成宗大德元年(一二九七年)将大都并于河间,共存十区。河东盐区共有四场,曰常满、盐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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