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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查抄媒體告發記者 不查挪用公帑提國家安全提新聞自由 不提如何依法處理高掛天空的違法行為

    来源期刊:《溫州會刊》第18卷 第2期  作者:王作榮  出版时间:2002-04-01
    关键字: 伪造文书 挪用公帑 国家安全 依法处理

    违法行为,而且违法事实与动机单纯,证据确凿,无可闪避抵赖,国内外关心此案的人士仅凭常识就可判断。而违法主角只有二人,其余涉案人员恐怕连从犯都够不上,只不过奉长官之命执行任务而已。此一重大违犯国法的行为,迄至目前为止,当事人李前总统直接或透过其亲信提出的辩护是:㈠「没有一文钱落入我的口袋」。但这不是公帑落入自己口袋的问题,而是伪造文书挪用公款的问题;㈡这是以前就有的事,名目繁多,他不过予以整合运用而已。㈢但别人同一违法行为并不能作为自己脱罪的理由,何况前人之事并无

  • 文章海外來鴻

    来源期刊:《金壇鄉訊》 第51期  出版时间:1983-09-28
    关键字: 陈倬 死人官司 段玉裁 伪造文书 说文解字

    本会前理事长陈倬鄕长于六月十九日偕夫人赴美探视其子女,出国以来,虽身在国外,而心系国内,对本会会务之推展尤为关心,曾已先后三次致函王理事长、王常务监事、邹总干事并嘱代向各位理监事致问候之意,在陈鄕长七月三十一日之来信中,曾提及在美看到发行之中文报纸—世界日报刊登「打死人官司,吿地状」新闻一则,谓有侯某敎师向板桥分院控吿我坛邑先贤段玉裁所著「说文解字注」一书内容不实,应负伪造文书刑责,侯某请求判令板桥艺文印书馆出版之该书,应予没收………云,陈鄕长阅后不胜

  • 文章(滑稽訴訟)鄕賢段玉裁竟被人告地狀

    来源期刊:《金壇鄉訊》 第52期  出版时间:1983-12-01
    关键字: 段玉裁 说文解字注 伪造文书 滑稽诉讼 私人恩怨

    有自称为敎师的侯某,亦不知其为何许人也,竟于七月中旬向台北地院检处板桥分处,控告乾隆年间大儒段玉裁鄕贤,且已去死二百余年,指他著作,遗祸后世,应负伪造文书刑责,侯某请求判令板桥艺文印书馆出版的「说文解字注」一书应予没收。这件控告二百多年前的古人案,检察官已予受理,但不会传讯被告段玉裁,因为他已死了两百多年。六十四岁侯某,在他的诉状中指出:淸乾隆年间「说文解字注」一书,作者段玉裁明知自己对文字的认识不够,竟「穿凿附会」、「妄想刻求」,著出虚诬不实

  • 文章(短評)對故鄕賢段玉裁被控所感

    来源期刊:《金壇鄉訊》 第52期  作者:超然 出版时间:1983-12-01
    关键字: 段玉裁 地方法院 板桥分院 控告 伪造文书

    现在社会各式各样的花头,实在枚不胜举,亦为道德沦落所致,最近有自称敎师的侯某,亦不知其为何许人,竟向地方法院板桥分院,控告已亡故二百余年段玉裁国学大师,揑造事实,妄加指责,以伪造文书诉请求予以刑责,闻已不起诉而告终结,但此种诉讼已完了,乃扩古所未闻,因为社会有些人,为求得其知名度,而有如此想入非非的荒谬行动,实吾人为斯文扫地而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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