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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台北市中山堂复兴室。时间:民国六十年八月廿二日上午九时。出席:刘骅南 王绎斋 陈云霞 叶蕴莹秦家驑 张瑞歧 刘月波 严必康主席:栾主任委员葆华 纪录:高炳华主席报吿:略谓南京同鄕会会员子弟奖助学金办法,现已草拟就緖,特利用星期日早餐,有劳各位大驾,擧行本会会员子弟奖助学金委员会第一次委员会议,现将该法逐条宣读,还请各位多多提供意见。讨论事项:一、南京同鄕会会员子弟奖助学金办法提请讨论决议:修正通过。二、奖助学金之筹募,以何种方式进行?决议:采取
用何种方式存储?决议:用南京同鄕会会员子弟奖助学金委员会曁主任委员印鉴,暂以乙种活期存款户头存台北市立银行,以后依上次会议决定用邮局划拨金方式存储。四、决议:将当场所交捐款人士姓名,金额列擧如下:并当场塡发收据以昭愼重:1.王理事长绎斋乐捐新台币伍仟元。2.栾主任委员葆华乐捐新台币伍仟元。3.叶委员蕴莹乐捐新台币叁仟元。4.陈田正淑女士乐捐新台币伍仟元。5.田太夫人乐捐新台币叁仟元。6.陶委员一珊乐捐新台币壹仟元。7.陈委员云霞乐捐新台币壹仟元。8.张委员
陈委员云霞提议:有的同鄕家境确实淸寒,其子弟学业成绩稍差,可否考虑给予奖助金额,提请讨论:决议:原则同意。以后在奖助学金办法中修正或加列一条。散会。以上奖助学金已领者解子瑜、杨自明、梁明治三名,未领者尙有江孝祥、罗吉台希近期携带通知书,申请人身份证,图章等至本市信义路三段一六二号玫瑰大厦七楼全国商联会高炳华君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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