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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台北市江蘇省豐縣同鄉會組織章程

    来源期刊:《豐縣文獻》 第20期  出版时间:1996-01-01
    关键字: 丰县同乡会 组织章程 会员要求 会员大会职权 经费来源

    左列资格者得申请为本会会员:一、设籍台北市年满二十岁有行为能力赞同本会宗旨之丰县同鄕为会员。二、设籍于台湾地区其他县市之丰县同鄕为赞助会员。第七条: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会议决议及缴纳会费之义务。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罢免权,每一会员之表决权为一权。第八条:会员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为出会:一、丧失会员资格者。二、经会员大会决议除名者。三、本人书面敍述理由向本会声明退会者。第三章 职权第九条:本会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及监事会。第十条:会员大会职权如左:一、订定与

  • 文章本会会员大会监事会报告

    来源期刊:《嶺南特訊》 第191期  出版时间:1999-02-01
    关键字: 会员大会 监事会职权 收支状况

    本会为人民团体,会务由理事会负责推行,监事会则负责监督,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监事会之职权有五:一、监察理事会工作之执行。二、审核年度决算。三、选举或罢免常务监事。四、议决监事或常务监事之辞职。五、其他监察事项。本监事会除有必要单独召开会议外,所有监事,每次均出席参加理监事联席会议,故对理事会一切会务报告、提案说明、秘书处口头补充报告及决议情形,均有充分了解,所有一切会务之推行,均以联络同乡情谊及培养粤籍人才为目的。本会八十六年度决算,业经八十七年八月廿八

  • 文章台北市南京同鄕會章程

    来源期刊:《南京通訊》 第9期  出版时间:1977-01-31
    关键字: 南京同乡会 同乡会章程 组织职权 总则 会员大会

    经监事会或会员十人以上之检举,经理事会审查属实通过后,得分别按情节予以「警告」「停权」「除名」等处分。但除名处分须经会员大会之同意行之,必要时亦得由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报请主管官署核淮行之,并提请会员大会追认。第四章 组织及职权第十二条 本会设理事廿五人,候补理事八人,监事七人,候补监事二人,均由会员大会就会员中以无记名选举法选任之,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之,本会理监事因故出缺时,分由候补理监事依次递补以补足原任任期为限。第十三条 本会理事组织理事会,互选

  • 文章台北市寧波同鄕會會章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141期  出版时间:1980-04-01
    关键字: 同乡会会章 会员大会 通知修正 组织职权 经费统计

    他一切依法应尽之义务。第十条 会员违反本章程规定,或本会决议,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妨害本会名誉,经监事会或会员五人以上检擧,经理事会审査通过者,得按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吿」「停权」「除名」等处分。但除名处分,须经会员大会之同意行之,必要时亦得由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报请主管官署核准行之,并请会员大会追认。第十一条 会员经除名后,须缴还一切凭证及淸缴欠费。第四章 组织及职权第十二条 本会设理事廿五人,候补理事八人,监事七人,候补监事二人,均由会员大会就会员中以

  • 文章台北市揚州同鄕會章程

    来源期刊:《揚州鄉訊》 第162期  出版时间:1990-01-10
    关键字: 台北市扬州同乡会 同乡会章程 理监事职权 会员大会

    元。⑶永久会费:每一会员一次缴纳新台币贰千元,以后不再缴纳常年会费。⑷赞助会费:每年伍百元至壹千元,由本会会员自由赞助。⑸特别捐款:本会筹措基金或举办福利事业,得由本会会员或同鄕自由捐助之。第三章 组织及职权。第十四条:本会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为执行机构,并于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代行其职权;监事会为监察机构。第十五条:本会由会员大会选举理事二十一人,候补理事七人,组织理事会,监事七人,候补监事二人,组织监事会,理事会得聘请名誉理事长一人,名誉理事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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