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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臺北市福建連城同鄉會章程

    来源期刊:《連聲》 第5期  出版时间:1985-02-01
    关键字: 连城同乡章程 会名会址 会务会员管理 会员义务 职权经费

    家属入会者,每人每年缴常年会费壹佰元,如愿加入为永久或荣誉会员自极欢迎。第七条:本会会员之权利如左:一、在会内有选举与被选举之权。二、参加本会举办一切活动之权利。三、对本会建议应兴应革事项。四、享有本会合法之权益。第八条:本会会员义务如左:一、服从本会一切决议。二、担任本会举办各项活动工作。三、按照规定缴纳会费。四、遵守本会规章。第九条:会员如违反本会章程及决议案,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妨害本会信誉,得按其情节轻重,经理事会通过分别予以警告、、停权、除名等处分

  • 文章摘錄會章第十五條

    来源期刊:《河南同鄉》 第8期  出版时间:1976-01-03
    关键字: 会员 权利 义务

    第十五条:凡本会会员有左列之权利与义务:一、权利:㈠出席本会会员大会及其他同鄕聚会,发言言和表决。㈡选擧本会理监事。㈢被选擧为本会理监事。㈣享受本会所办福利事业之福利。二、义务:㈠缴纳规定之会费。㈡出席本会召集之会议。㈢介绍同鄕入会。㈣遵守本会会章。

  • 文章中國大衆康寧互助會互助辦法摘要

    来源期刊:《闽聲》 第2期  出版时间:1966-08-01
    关键字: 会员大会 互助会 互助办法 义务 权利

    本会依据会章承办互助业务,并订定互助办法提经本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通过施行,兹将互助办法摘要分述如左:互助人义务与权利凡自愿依章参加本会之互助人,应尽左列之义务:一、有履行本办法各条款所规定之义务。二、须缴纳互助金每月新台币五元。三、缴款方式,学校团体学生缴纳互助金以半年一次缴纳,其他各团体互助金以一年一次缴纳。四、互助人除缴纳互助金外,并须缴纳纸张卡片、邮费等,工本费每年缴纳新台币贰元。五、互助人于缴款后始得享有本会所规定之各项惧利,其有效期限,自缴款

  • 文章(会务报告)台北市绥远省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綏遠文獻》 第33期  出版时间:2009-12-01
    关键字: 绥远同乡会 章程 会址 会员条件 会员权利义务

    本会章程、决议及缴纳会费之义务。第三章组织及职权第十四条:本会以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为执行机构,并于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行其职权,监事会为监察机构。第十五条: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之职权如左:一、订定与变更章程。二、选举或罢免理事、监事。三、议决入会费、常年会费及会员捐款之数额及方式。四、议决年度工作计画及预决算。五、议决会员会员代表)之除名处分。六、议决财产之处分。七、议决团体之解散。八、与会员权利义务有关之重大事项之议决

  • 文章台北市福建長汀同鄉會章程

    来源期刊:《長汀會訊》 第18期  出版时间:1998-02-01
    关键字: 长汀章程 会址会旨 会籍会员管理 会讯会务 职权义务 会费管收

    ㈢有品行不端或吸食鸦片及其他毒品者。第八条 会员如有妨害本会名誉或本会章程者,经理、监事联席会议得按其情节,予以警吿或除名处分,并提会员大会追认之。第四章 会员之权利义务第九条 会员有选举、被选举权及罢免权与发言表决权。第十条 会员有提供意见及建议之权。第十一条 会员有遵守会章,服从决议之义务。第十二条 会员有缴纳会费之义务。第五章 组织及职权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关,大会开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职权,理事长对外代表本会。第十四条 本会设理事十一名,候补

  • 文章台北市大埔同鄕會章程

    来源期刊:《大埔會刊》 第1期  出版时间:1964-07-01
    关键字: 台北市大埔同乡会 章程 会员权利义务 理监事 会务 经费

    发给会员证第六条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为本会会员。㈠违反三民主义之言论与行动者。㈡违背国家民族利益者。㈢褫夺公权尙未复权者。㈣有不一良嗜好者。㈤营不正当职业者。第七条 会员退会须一个月前将退会原因报告理事会经决议准许后发生效力。第八条 会员有发言表决创制选举罢免诸权及其他一切依法享受之权利。第九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服从本会决议按时缴纳会费及其他一切依法应尽之义务。第一〇条 会员有违反本会章程及决议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妨害本会名誉经监事会检举者得按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

  • 文章臺北市福建長汀同鄉會章程草案

    来源期刊:《長汀會訊》 第1期  出版时间:1981-02-01
    关键字: 总则任务 会员制度 权利义务 组织职权 会议召开 经费来源 附则

    第八条:会员如有妨害本会名誉或本会章程者,经理监事联席会议按其情节,予以警告或除名处分,并提会员大会追认之。第四章 会员之权利义务第九条:会员有选擧、被选擧权及罢免权与发言表决权。第十条:会员有提供意见及建议之权。第十一条:会员有遵守会章,服从决议之义务。第十二条:会员有缴纳会费之义务。第五章 组织及职权第十三条:会员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利机构,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其职权,理事长对外代表本会。第十四条:本会设理事十一名,候补理事三名,监事三名,候补监事一名

  • 文章章程

    来源期刊:《陽新文獻》 第5期  出版时间:1997-09-01
    关键字: 阳新同乡会组织章程 会员权利义务 组织职权 会议原则 经费会计 总则附则

    大会决议予以除名。㈣会员经出会、退会、或受除名处分,均不得要求退还任何款项及权益。第九条:本会会员之权利、义务如左:㈠权利: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建议权、表决权及罢免权赞助会员则仅有建议权。2.参加本会各项活动。3.享受本会各项福利。㈡义务:1.遵守章程,及决议案。2.缴纳会费及临时性或经常性公益乐捐。3.协助推行会务。第三章 组织及职权第十条:本会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为执行机构,并于大会闭会期间代行其职权,监事会为监察机构。第十一条:会员大会之

  • 文章台北市福建省同安縣同鄉會章程

    来源期刊:《同安》 第23期  出版时间:1988-05-01
    关键字: 章程总则 同乡会任务 会员资格 权利义务 理监事会组织 会议安排 经费来源 附则

    会员有发言、表决、选擧、被选擧、复决、罢免诸权及其他依法应享之权利。第十一条:会员有遵守本章程,服从本会决议,按期缴纳会费及其他一切依法应尽之义务。第十二条:会员有违背本章程第十一条事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妨害本会名誉,经检擧及由监事会调查属实者,得按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吿、停权、除名等处分,但除名应经会员大会决议后行之。第四章 组织第十三条:本会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闭会时由理事会代行其职权。第十四条:本会置理事廿一人、候补理事七人、监事七人、候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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