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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十日为「世界人权日」。提到人权,人身自由当然是最基本权利。没有人身自由,其他自由就无所附丽。所以现代民主国家多以法律明定人民身体自由之保障,有载诸宪法,有另订专法。我国宪法第八条对保障人民身体自由,规定最为具体。其中第二项:「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时,其逮捕拘禁机关应将逮捕拘禁原因,以书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亲友,并至迟于二十四小时内移送该管法院审问。本人或他人亦得声请该管法院,于二十四小时内向逮捕机关提审。」上项条文是我国宪法以制度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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