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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骂郑堂无状,并怂恿塾师,迫使郑堂食之,以儆傚尤。在学其他同学亦幸灾乐祸,■声附和,乃半拉半扯,拖郑堂至书案前,强令食之,郑初作食不下状,不旋踵,食屎速度越来越快,并作津津有味状,既毕,问「还有没有?」诸同窓莫不掩鼻而笑,佩服郑堂食屎「工夫」。是日夜晩,郑堂乘前后无人,乃在先生棹上下眞大便「一腹」,另取一纸条书为某学友之便。次晨大家上学见状,众乃迫使某同学食之,未半,大吐不止。盖实难下咽也。众乃曰:郑堂「全腹食完,还未过瘾,君未吃其半,大呼吃勿消,可见食屎
他虽不是杂役头,下层处处走得开,打难友的野鸡,给典狱长送礼,他在监,是敬硬欺輭,「往往抢到懦汉子的猪头,到楚霸王庙中去上供,」此种人在监外,社会上,固数见不鲜者。(二)伪造公文书案:宋化民,辽源县人,四十几岁,烟容满面,一身酸气,固鄕下一种假斯文也,他在外县充代书,(旧律师)替打官司的写呈文,以挑词架唆,搬弄是非做生涯。这次因伪造地方官厅官印而被案,典狱长,可怜斯文,提出补助岗上看守,写号簿,监中人称为宋先生者,此外在监,替穷苦难友写呈子,贩卖纸烟,及大烟
近二個月來,我們會員鄉親接到二起台北地方法院傳審事件。第一件是王定國鄉長提告前理事長陳健倫及總幹事偽造文書,據總幹事稱:其實王定國鄉長提告之依據,係本會理、監事會議中討論提案的資料:「由本會聘請居住於台北縣之參選理、監事為顧問,以符合工作於北市之參選條件」,(參選表格中預先將地址改為本會地址)」,但重點是該提案並未通過,所以其依據是不存在的,並無偽造文書之情事,經查本屆居住於新北市之理、監事皆有在台北市公司行號之聘書,符合工作於台北市之條件。第二件是姜文...
时间:民国一〇〇年二月二十六日(星期六)上午十时地点:台北市仁爱路三段八十八号二楼(浩云厅)出席理事:林锦雀、林志苗、侯和平、李梅仙、朱春雪、林益本、张帼英、张近永、贺根华、姚梅清、王定国出席监事:陈健伦、孙锦文、潘亚佩请假理事:张冬梅、童信武、周云燕请假监事:张宪治、周艳芳列席人员:潘瑞泰、张怀舟、姜文标、沈行发主席:陈泽正 纪录:徐源德主席致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已达法定人数宣布开会。壹、报告事项一、有关王定国理事提告本会陈前理事长及总干事二人伪造文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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