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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台北市福建连城同鄕会章程

    来源期刊:《連聲》 第2期  出版时间:1982-02-01
    关键字: 乡会章程 会名会址 会员会务 组织管理 会费管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订定之。第二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福建连城同鄕会。第三条:本会为加强旅台同鄕联系,增进彼此情感,互相照应,发扬我国固有伦理文化,团结**力量,支援政府反攻大陆,重整家邦为宗旨。第四条:本会会址设在台北市。第二章 任务第五条:本会之任务如左:一、关于公益事业之举办事项。二、关于社会运动之推进事项。三、关于会员共同福利事项。四、关于同鄕灾害救济事项。五、关于会员就学就业辅导事项。六、关于同鄕间纠纷调处

  • 文章台北市福建连城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連聲》 第16期  出版时间:1996-01-01
    关键字: 同乡会章程 .基本会员 决算报告 宗旨

    设籍台北市年满二十岁者,不分性别,品行端正,愿遵守本会章程,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均可加入为基本会员及永久会员,旅居台北市以外之各县市同乡可加入为荣誉会员。前项会员名册应报请主管机关备查。第八条:会员有违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会员大会决议时,其危害团体情节重大者,得经会员大会决议予以除名。第九条:会员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为出会:1.丧失会员资格者。2.经会员大会决议除名者。第十条:会员得以书面并叙明理由向本会声明退会。但此项声明应于三个月以前预告

  • 文章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同安》 第47期  出版时间:1994-05-01
    关键字: 同乡会章程 总则 会员 议程 决议

    第一次修正:七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正:七十四年三月二日第三次修正:七十五年三月二日第四次修正:七十九年二月三日第五次修正:八十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六次修正:八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鄕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章程依据人民团体法之规定订定之。第三条:本会以联络同鄕感情、团结同鄕力量、发挥互助合作精神、共谋全体会员福利,并促进海内外同鄕协助政府推行国策,建设家鄕为宗旨。第四条: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

  • 文章台北市福建连城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連聲》 第7期  出版时间:1987-02-01
    关键字: 福建连城同乡会章程 宗旨 永久会员 自由乐捐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订定之。第二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福建连城同鄕会。第三条:本会为加强旅台同鄕联系,增进彼此情感,互相照应,发扬我国固有伦理文化,团结**力量,支援政府反攻大陆,重整家邦为宗旨。第四条:本会会址设在台北市。第二章 任务第五条:本会之任务如左:一、关于公益事业之擧办事项。二、关于社会运动之推进事项。三、关于会员共同福利事项。四、关于同鄕灾害救济事项。五、关于会员就学就业辅导事项。六、关于同鄕间纠纷调处

  • 文章我们都是一家人福建省各县市旅台同乡会分述

    来源期刊:《闽園雜誌》 第6期  作者:本刊編輯室 出版时间:1988-01-01
    关键字: 旅台同乡会 同乡会任务 同乡会章程 服务乡亲

    五筹备委员负责,并编造会员名册于成立大会七日前连同开会申请书报县政府核备。㈣会员大会预定于七十一年二月廿日召开,地点暂订在中兴新村中兴大饭店。经按预定时间如期举行成立会员大会,参加同乡计五十三人,南投县辖各乡镇市除和平、信义二山地乡因无同乡外,均有会员参加,由此可见同乡之热烈参与,盛况空前。会中决议:㈠同乡会章程照修正案通过。㈡七十一年度工作计画案授权理事会修正后报主管机关核备并执行。㈢七十一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案授权理事会依实际收入及支出重新编列报主管机关核

  • 文章台北市福建连城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連聲》 第1期  出版时间:1981-02-01
    关键字: 连城乡会章程 会名会址 会务工作 公益事业 会员管理 大会职权 会费管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订定之。第二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福建连城同鄕会。第三条:本会为加强旅台同鄕联系,增进彼此情感,互相照应,发扬我国固有伦理文化,团结反共力量,支援政府反攻大陆,重整家邦为宗旨。第四条:本会会址设在台北市。第二章 任务第五条:本会之任务如左:一、关于公益事业之举办事项。二、关于社会运动之推进事项。三、关于会员共同福利事项。四、关于同鄕灾害救济事项。五、关于会员就学就业辅导事项。六、关于同鄕间纠纷调处

  • 文章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鄕会章程修正条文(第三十一条)

    来源期刊:《同安》 第71期  出版时间:2000-04-01
    关键字: 同乡会章程 修正条文 第三十一条 职权修订 编辑委员会 财务组 咨译委员会

    修訂條文第一次修正:七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正:七十四年三月二日第三次修正:七十五年三月二日第四次修正:七十九年二月三日第五次修正:八十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六次修正:八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第七次修正:八十六年二月十六日第八次修正:八十九年二月十二日第三十一條:本會各組暨各委員會之職權如左:一、總務組:掌理組織、印信、出納、會計、文書、人事、庶務、及不屬各組之事項。二、財務組:掌理經費預算、決算之編擬、會費之收集、收支賑項之登記、現金票據之保管事項。三、福利組...

  • 文章台北市福建长汀同乡会第八届第四次理监事联席会议纪录

    来源期刊:《長汀會訊》 第1期  出版时间:1981-02-01
    关键字: 理监事联席会议 捐款征信录 同乡会章程整理 账目公布 会讯编印 会所管理章程 文宣委员会 总干事代理 存款凭证保管

    时间:六十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地点:台北市罗斯福路六段九十六号本会会址。出席:谢承先、张霖、刘承魁、丘其谦、钟诚、修麟章、戴光东、杨家骅、廖永淸、林希靖。列席:丘金辉主席:林希靖 纪录一、主席报告:㈠捐款由杨家骅理事整理作成征信录。㈡同鄕会章程,社会局盼重新整理。由钟诚、戴光东、丘其谦三人负责整理。㈢庆祝会帐目由杨理事及戴监事负责整理后公布之。㈣会讯编印问题。㈤会所管理章程,盼尽速草拟完成。㈥入会费、入会手续问题。㈦赖总干事问题。二、讨论:㈠会讯:由康讴

  • 文章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同安》 第58期  出版时间:1997-01-01
    关键字: 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乡会章程 修正条文 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乡会

    修订条文第一次修正:七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正:七十四年三月二日第三次修正:七十五年三月二日第四次修正:七十九年二月三日第五次修正:八十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六次修正:八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第七次修正:八十六年二月十六日第一章 总则修正后条文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乡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章程依据人民团体法之规定订定之。第三条:本会以联络同乡感情、团结同乡力量、发挥互助合作精神、共谋全体会员福利,并促进海内外同乡协助政府推行国策

  • 文章台北市晋江县同乡会章程

    来源期刊:《晉江雜誌》 第3期  出版时间:1975-04-01
    关键字: 台北 晋江 同乡会 章程

    理事会之职权如左:㈠执行本会章程规定之业务。㈡执行会员大会之决议。第十一条:本会监事会之职权如左:㈠稽核本会财务之收支。㈡监察本会会务之推行。第十二条:本会理、监事之任期均为二年,连选得连任。第十三条:本会设总干事一人,副总干事一人,秉承理事长意旨负责会务之推行。第十四条:本会得分组办事,各组设组长一人及干事若干人。第十五条:本会正、副总干事及组长,均由理事长提请理事会聘任之。第十六条:本会得聘请名誉理事长、副理事长、名誉理事或顾问或评议员若干人由理事会就海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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