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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程度的贬值,但幅度不应该很大。依我不成熟的臆测,百分之十五左右应是可以接受的一个幅度也即是在三十元以内。过此即是超贬,超贬时间过久会带来通货膨胀与整体经济行为的扭曲,大不利于经济稳定与经济发展,因为正常的经济运作受到了根本的全面的伤害。尤其如果有通货膨胀发生,则现在的台币假贬值(超贬)就会变成真贬值了。中央银行不是供著看的在这个时候,中央银行就应出来干涉。许多经济学家都说应尊重自由市场的机能,中央银行不应逆市场之势操作,这是一年级经济系学生都会说的一句经济
董事长有年,也多知道他投资正泰水泥公司与联亚建设公司,亏损甚钜,他也曾参与发起创立中华民国工商协进会并担任过常务理事兼秘书长,又一度出任台北市宁波同鄕会理事长,并蝉联一任,在工商、新闻和社交圈中著有盛誉,但很少人知道他与中央银行尙有一重极为深厚的关系,自民国十六年央行创立至卅八年迁台,范先生曾任央行文书主任、秘书、秘书处副处长、银行人员训练所委员兼敎师、经济硏究处处长、秘书处处长等职;卅九年以后改任顾问一直到他去世,前后达五十二年之久,论历史之久渊源之深,恐
近读「传记文学」三月号阮毅成先生大作敍及:三十八年五月杭州撤守时「中央银行杭州分行所存黄金七千一百七十九两余,银圆二十三万余元,银角一千九百元余,由浙江省财政厅长陈寳麟(冠灵)兄抢运至宁波,再移至定海,最后运到台湾,于民国三十九年十二月五日,以浙江省银行名义悉数缴交中央银行保管。」我为浙人,当时适任鄞县(宁波)县长,宁波陷共后调任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兼浙江省政府浙东行署政务处长,与浙江省政府、定海县政府四代同堂同驻定海。对抢运杭州黄金一案所知较多,特为补记
为适应抗战时经济的需要,政府发布命令,严格规定人民不许持有金银及外币,凡持有者一律向银行兑换法币,此所以中央银行集中国内钜量金银及外汇库存,以备必要时抛售,以制止恶性通货膨胀。想不到最后发展为以金银发军饷,砲弹、枪弹、炸弹一响,等于消耗金子大洋,通货膨胀乃必然现象。所谓通货膨胀,就是币信惨跌、钞票不値钱、物价飞涨。记得在重庆时代,有拿印刷精美的法币当便纸(衞生纸)者,今日思之犹感心寒!上海中央银行的金银外汇能运台,可以说是自由中国的生命线所系,其所以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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