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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福合作始克正式恢复,即今中福之第二矿厂是也。中原公司自民国四年成立时,其煤炭皆由中州、明德、豫泰三公司包采,(定价混煤每吨一元四角)经中原公司加以筛制,然后售给福中总公司,民国五年,中原接收豫泰,改为中原公司寺河矿,继续开办小井二十七眼,每日约出煤一千吨,民国七八年间,中原与明德合资股本各八万元,改为中明公司,采出混煤按一元七角售给中原,旋又接办新德共和窰,定名为中原公司常口矿,每日亦产煤乙千吨上下或数百吨不等,民国十一年,明德方面股东将股本完全抽去,中明
第十三章 福公司洋员之离焦当民国十四年时(即西历一九二五年)焦作秩序已不复如前之安定値上海五卅惨案发生,福公司矿厂工人全体罢工,以示援助,已予福公司以极大之打击,次年(即西历一九二六年)三月复工,至五月奉军退却,冯军将到,福公司各洋员不悉其宗旨所在,深滋恐惧,于是完全停工,各洋员相率离焦,而交数华职员代负看守矿厂之责。第十四章 中原公司经中央政府或省政府或其他军阀派监督管理经过情形民国十四年(即西历一九二五年)豫督岳维峻派焦易堂为中原公司总经理,迳来焦作
详细规划,俾作充分之利用,对内部亦澈底整顿,积弊为之肃淸。私立焦作工学院董事会中多当代名流,深知余之交涉奋鬭情形,表示敬佩,爰聘余为院长,不久该院改为福中大学任校长,适暑假招考新生,余在北平、上海、汉口、广州四地各设招生处,欲网罗全国英才,果然所招学生极为优秀,不幸因风潮为后任解散,余为之痛心不已。焦作中原煤矿公司,为华北著名大矿,乃中央资源委员会与河南省政府及民股所合组,并与英国福公司联合经营,其组织异常复杂,余被选为董事,并在中福两公司联合办事处最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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