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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意义(一)政府为推动两岸经贸正常化,于民国九十九年六月两岸两会签署历史性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但ECFA货品和服务贸易早收清单中,陆方只对我方开放11项服务业项目,效益有限。为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和保障两岸服务提供者的权益,扩大业者交流合作和市场规模,并减少限制性措施,两岸两会于民国一〇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签署《简称;服贸协议。英语译名:Cross-Strait Service Trade Agreement或
一: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意义、(一)政府为推动两岸经贸正常化,于民国99年6月两岸两会签署历史性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但ECFA货品和服务贸易早收清单中,陆方只对我方开放11项服务业项目,效益有限。为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和保障两岸服务提供者的权益,扩大业者交流合作和市场规模,并减少限制性措施,两岸两会于民国102年六月二十一日签署《简称;服贸协议。英语译名:Cross-Strait Service Trade Agreement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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