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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两岸法律适用原则,规范两岸人民权益,厘淸界定。被继承人为大陆地区人民者,在台湾地区的遗产,适用当地法律的规定。立法精神乃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一定法律保障仍有必要的,人民的权益不作为政治运作的筹码,两岸关系法草案较不正式,随时可变,不订定一部一劳永逸的法案,随时有阶段性的修改。大陆人民继承在台亲人遗产采取二分之一的比例限制,动产金额有上限,不动产部份冻给将来再议。某君像浮萍般一飘再飘,只身飘到了台湾;故鄕蒙尘,骨肉离散,隐痛难已。看到别人的聚,意识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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