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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幼时,因见其母与诸姊妹纒足,折骨伤筋之苦,终日飮泣呼痛,日后长大,乃立志倡导女子天足,创立不纒足会,使女子免纒足之苦。中国女子纒足之风已有近千年之久,折骨伤筋,害人生理,谬俗流传,固闭已甚,国人生女无不纒足,否则贱为妾婢,富贵家无娶之者。光緖九年(一八八三),康有为欲革除此恶俗,不顾旧习俗及族人之笑骂阻挠,坚不为长女同薇纒足,及康北游,长亲仍逼其女纒足,幸得张夫人深明大义,遵夫君议,力拒不为其女纒足,其后次女同璧及诸姪女亦皆效之,然犹感不能推广,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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