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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吹毛罪言

    来源期刊:《寧波同鄉》 第112期  作者:瘦民 出版时间:1977-10-01
    关键字: 错字校对 却酬稿费 更酬换法 不为稿酬

    今后能否考虑把这两个字去掉,不论却酬索酬,在读者心目中,并有名、利之别。或者是把却酬者应得的稿酬,一律移「出版捐款」处理,在出版捐款栏刋出他们的大名和金额,这样是不是会更好看些呢?长久不为「宁波同鄕」写稿,一动笔,竟而数说了它的不是,实在罪该万死。好在我们的先哲,曾经留下了一句「爱之深、责之切」的名言,口没遮拦的我,是否能够受到它的庇护而免受一死呢?阿门!编者按:本刋错字连篇,罪在编者事务太忙,而又无专任校对,自所难免,承瘦民先生指正两点,嗣后自当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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