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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让被告在牢里好好反省,表面上看来似乎有理,但实质上「被告」有没有给「被害人」「机会」?被告在「杀害」他人之时,就已经注定自己今后的下场,为了废死浪费社会资源,让他在牢里等死又是何等残酷,有位女检察官说得好,如果公开执行是酷刑,那当街杀人也是酷刑;王建煊先生说得更好,即使判死在执行死刑前还打麻醉剂,但是被告杀人时的恐怖是难以描绘的,以吴敏诚两度杀人案为例,律师引宋代欧阳修的〈泷冈阡表〉吁不可错判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欧阳修距今多少年?在当时不似现在科学昌明
」三年后老母病逝于南京,欧阳修写了一篇《先妣事略》追念母亲辛苦的一生。次年八月,欧阳修将母亲的遗体送回故乡安葬。守孝期满,头发尽白。17年后,欧阳修已是六十三岁的老人了,仍念念不忘母亲的教养之恩,满怀激情地写了篇《泷岗阡表》。这篇碑文影响很大,和韩愈的《祭十二郎文》,袁枚的《祭妹文》一起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三大祭文。欧阳在四十余年的仕途生涯中,也有几次风波,但与她的得意门生苏东坡比,应该算是比较幸运的「致仕」(离休)那年官衔是「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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