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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为政府之重要政策,对泰北侨胞亦无例外。目前泰北侨胞持有足资証明其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之証件如国防部所发之战士授田証者,前此依立法院国防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委员会议决议,由国防部邀集有关机关会商决定,均可以国人身份向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请回国长期定居或短期探亲、观光。2.复查迩来我国丰衣足食,若干开发中国家人民百般设法来台工作,增加我社会及治安负担,而泰北侨胞未持有足资証明其具有我国国籍之証件,而仅持有泰国政府所发旅行証书申请来台,因泰国政府之政策,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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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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