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灭骊子,获骊姬以归”,而“爱幸之”。又越六年,“献公十一年,骊姬生奚齐,其娣生卓子”。献公循骊姬之意“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为太子,即“使申生居曲沃,重耳居蒲,夷吾居屈,留奚齐、卓子于(都城)绛”。时“里克、丕郑与荀息相见”,议论此事。里克谓荀息、丕郑:“其若之何”?意即应怎样对待此事?“荀息曰:‘吾闻事君者,竭力以役事,不闻违命。君立臣从,何贰之有?’荀息的态度是明确听从君命的。”丕郑曰:“吾闻事君者,从其义、不从其惑,惑则误民,必立太子”申生。丕郑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28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