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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赖国大代表涵生梅谱 郭寿华梅为我国国花,古人以梅兰菊竹为四君子,松竹梅为岁寒三友;以梅冰姿玉骨,品德俱全,国色天香,雅俗共赏,信是「瑶台第一枝」,我国政府,以梅为国花,实有其深意存焉。今春获睹国大代表,名医赖涵生少魂兄所绘梅花百数十幅,竹亦百数十幅,叹为奇葩;其天才横溢,实所罕见。其画,神韵,气骨、风格,各尽其妙,而秀逸古雅,高贵,劲节,淸绝超凡。暗香,疏影,浓淡,横斜;都非凡品可比。至其笔法,阴阳,远近,淸浊,轻重,高下,一一合乎自然格调与法则;堪称
报载—潮州文献发行人郭寿华犯上「文字官司」,被韩文公第卅九代孙韩思道告了一状,控告郭寿华诽谤韩愈染上风流病致死,内容已前后见诸报端,毋庸多赘,本文所要敍述者,为韩文公生前的一段传闻:韩文公名愈字退之,唐代中叶的大文豪,旧唐书本传作昌黎人,(昌黎郡,三国魏置,即今之热河省凌源县治)新唐书本传作邓州南阳人(即今之河南邓县),世称之曰韩昌黎,昌黎乃御封昌黎伯,卒后諡文,故称文公。他自幼孤寡,刻苦学儒,及长,操行坚正,唐德宗时登进士第,历四门博士,转监察御史,疏
九月十四日联合报第三版载有「诽谤韩愈二审定谳,郭寿华罚三百银圆」。同版又载严灵峯先生的「诽韩的文字狱平议」。我看了之后,觉得奇怪,不是奇怪严灵峯先生的平议,而是奇怪高等法院的二审定谳。韩愈到底得了什么病,有没有吃过硫磺,这都是无关重要的。重要的是一千余年以后,有人写了文章,考证韩愈的病,而司法机关竟为一千余年前的韩愈,判决现在著作人郭寿华犯了诽谤罪罚金三百银圆。我不知这个判决是根据刑法那一条;根据刑法第三〇九条么?此条所谓的「人」是指活生生的人。根据刑法
纽约墓园,并于六月十一日下午二时在台北市善导寺诵经哀悼。前湛江市长,台北市道敎会理事长,本会顾问郭寿华,于五月十五日因心脏病去世,享寿八十三岁,于六月十九日公祭后出殡,郭氏生前著作甚丰,计有蒋总统思想要义,三民主义与孙文军事思想,亚洲各国通鉴等三十余种,受人推许为国际政论家。世界广东同鄕联络中心常务委员,华侨协会总会理事陈衮尧于五月九日在台北逝世,定六月十九日公祭后安葬,陈氏系旅加华侨,毕生忠党爱国,致力党务社团及文敎工作,数十年如一日,于四十五年返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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